10月31日,贝斯美(300796.SZ)公告称,实际控制人陈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4号)。根据公告披露,该立案系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
贝斯美在公告中强调,本次立案系对陈峰个人的调查,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公司明确表示,该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立案调查期间,陈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
针对后续进展,贝斯美承诺将持续关注事项动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特别提示,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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