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问一问自己:什么对我重要?我喜欢什么?我需要什么?
——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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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第八章(5)
原文:
这是悖解的:
照他们的说法,在诸1中有一“原1”〈第一个1〉,
却在诸2中并不建立“原2”〈第一个2〉,
诸3中也没有“原3”〈第一个3〉。
同样的理由应该适用于所有各数。
解释:
这段话是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论时,指出其理论中一个非常具体的逻辑矛盾:
他们在构建他们的数字宇宙时,为数字1设立了特权,却没有将同样的逻辑公平地给其他数字,
显然,这是双标!
他说,这也太不合理了吧,根据他们的理论,在所有的1中,存在一个最初的、作为本原的1,是所有数的起点,
但是,在所有的2中,他们却不设定一个最初的、本原的2;
同样,在所有的3里面,也不设定一个原初的3。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宇宙从本1开始,这个本1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
可是,当世界从本1衍生出2这个数字后,他们却认为所有的2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一个特殊的、最初的2——本2,以此类推,其他数字皆是。
这就相当于在一个家族里只承认有一个始祖,
始祖的后代,子子孙孙,全都处在同一级别,没有辈分和源流的区别。
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公平原则,也就是:
如果1要有一个本1,因为它作为起点是独特的,
那么,2作为第一个偶数,或者作为第一个多的概念,也是独特的,那也应该有个本2呀,
3呢,作为第一个三角形数,同样独特,也该有本3;
相同的,每个数都有其独特之处,如果给1特权,就必须给其他数同等的本原特权。
显然,只给1特权,是在神化1,是双标,是随意和武断。
亚里士多德在这里通过揭示此矛盾,是想批判毕达哥拉斯学派:
第一,理论的任意: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论体系包含人为的、未经论证的武断选择,削弱了其作为宇宙真理的说服力。
第二,逻辑的不一致:一个严谨的哲学体系,其规则必须是普适的,也就是,如果一条原则适用于A,那么在相同条件下也必须适用于B和C,毕达哥拉斯学派显然违反了这一基本的逻辑法则。
通过这个批判,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观点,无论是柏拉图的理型数,还是毕达哥拉斯的数字本体,都是将数过度实体化,从而导致陷入无法自圆其说的理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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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关于数,假使事实正是这样,人们就会得想到惟有数学之数实际存在,
而1并非起点(因这样一类的1将异于其它诸1;而2,也将援例存在有第一个2与诸2另作一类,以下顺序各数也相似)。
解释:
亚里士多德继续顺着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论逻辑推导下来,
结果得出了一个连他们自己都无法接受的荒谬结论。
他说,关于数,如果事实真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就应该给予每个数公平,即每个数都应该有自己的始祖,
这样的话,那个本1就不再是唯一的起点了。
因为,如果存在本1,那么它就与所有其他的1都不同(成了特殊的一类)。
并且,照此例,2也会存在一个第一个2(本2),它也和所有其他的2不属于同一类。
接下去的3、4、5……所有数字,情况也都类似。
如此一来,世界上就会存在两类数:
一类是原始数(本1、本2、本3……),它们是独特的、彼此不同的实体。
另一类是普通数(一般的1、一般的2、一般的3……),它们是数学计算中使用的、内部可以互换的单位。
是不是很眼熟?
对啊,这不就是柏拉图的理型数吗!
换言之,如果毕达哥拉斯学派想要保持逻辑一致,就会变成你们反对的柏拉图学派的理型论,
因为前者的理论在逻辑上是不自洽的,结果稍微一修正,就会摇身成为另一个分自己都不认同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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