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人问民国最会穿衣服的女人是谁,陆小曼、唐瑛肯定得有姓名,但要论谁能把穿搭穿成“人生说明书”,林徽因绝对是独一份的存在。你别光觉得她是写“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诗人,或是搞建筑的学者,翻看她的老照片才发现,这姐们儿的衣柜简直是部浓缩的时代图鉴——16岁穿大衣配皮鞋的样子放到现在能直接当复古博主封面,32岁在黄土坡上穿破洞牛仔裤搞考察的飒爽,更是甩现在的“机能风”十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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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绝的是她的穿搭从不是为了臭美,每一件衣服都跟着她的人生轨迹走:少女时的灵动、教书时的端庄、考察时的实干、晚年的素雅,全藏在衣料的纹路里。比起现在靠大牌堆砌的“时尚”,林徽因这种把生活态度穿在身上的范儿,才叫真·高级。今天咱就顺着她的衣柜,聊聊这位“被建筑耽误的时尚icon”到底有多会穿,以及衣服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咱先说少女时期的林徽因,那可是把“甜而不腻”的穿搭哲学玩明白了。1920年跟着父亲林长民游历欧洲的时候,她才16岁,留下的照片里全是灵气。一件藏蓝色的西式大衣,领口别着小巧的装饰,头上戴顶圆顶盆帽,脚下踩双亮皮小皮鞋,站在罗马的广场上喂鸽子,风把头发吹起来的样子,难怪徐志摩会被她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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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欧洲的时尚风潮刚刮到中国,名门闺秀要么还守着传统袄裙,要么穿西式洋装显得刻意。林徽因却很会平衡,她穿背带裙选宽褶皱的款式,既显少女感又不幼稚;穿旗袍会配轻盈的飘带,领口绣点小碎花,绝不堆砌蕾丝、蝴蝶结这些元素。14岁和梁思成初次见面时更有意思,别家姑娘都梳油光的大辫子、穿长及脚踝的裙子,她偏扎两条小辫,穿七分袖的短款衣裙,膝盖刚露出来一点,活脱脱一只蹦跶的小鹿,一下就撞进了梁思成心里。
这种穿搭品味可不是天生的,跟她的成长环境太有关系。林长民是开明士绅,家里从不把“女孩子要端庄”挂嘴边,林徽因踩高跷摔了跤,爬起来接着玩,家里人只会笑着夸她勇敢。去欧洲游历的时候,父亲特意请了老师教她钢琴和英语,她没事就泡在图书馆,逛遍了巴黎的教堂、伦敦的街头。见识多了,审美自然就开了,她知道什么样的衣服舒服又好看,更知道穿搭要符合自己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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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林徽因和梁思成结婚后,跟着丈夫去东北大学教书,这时候她的穿搭风格一下就沉稳了不少,但时髦度一点没减。那两年沈阳局势紧张,她却总穿一身素雅的旗袍,外面搭件羊毛披肩,纤瘦的身影穿过灰砖砌的教学楼,口袋里揣着写满教案的纸片,从《西方建筑史》讲到《中国营造法式》。学生后来回忆,说她站在讲台上,旗袍的光泽和黑板的粉笔灰混在一起,就像把东西方文明缝成了一件衣服。
有意思的是,她设计东北大学校徽的时候,灵感居然也跟穿搭沾了点边。1929年张学良征集校徽,林徽因的“白山黑水”设计一举夺魁。这个圆形校徽外沿是钟鼎文的校名,中间画着长白山和黑龙江,两边还有熊和狼的图案,暗指当时东北被列强环伺的局势。她说校徽的盾形轮廓就像旗袍的方正襟怀,这审美真是刻进骨子里了。那会儿她去沈阳故宫给学生上课,就穿一身立领旗袍,斜襟盘扣扣得一丝不苟,下摆开衩刚到小腿,爬梯子测绘方便,又透着知识分子的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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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绝对是林徽因穿搭的“转型年”,这一年她在陕西耀州留下的那张照片,至今看都让人叫绝。照片里她站在苜蓿花丛前,上身是件黑色短皮衣,下身是条磨白的牛仔裤,膝盖上还有个破洞,左手夹着塞满测绘图纸的公文包,右手拎着草帽,鞋上全是黄土。要知道那时候全中国的女人几乎都穿旗袍或粗布裤,牛仔裤这种“西式工装”根本没人敢碰,更别说在乡下穿了。
这裤子可不是她为了拍照特意准备的,是真·干活穿的“劳保服”。她和梁思成那几年跑遍了华北十五省的二百多个县城,专门找老建筑。去五台山看佛光寺,要爬七米高的梁架,手电筒照到“大唐贞观十三年重修”的题记时,她忘了脊椎旧伤疼得冒汗,立马掏出本子记录。去山东考察四门塔,七八十里路走一整天,到地方就踩着塔基测绘,白色短袖束在腰间,一点不含糊。牛仔裤耐磨、鹿皮靴防滑,这些“功能性单品”被她穿出了飒爽劲儿,比现在的“工装风”多了层专业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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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棚里吃裤带面的时候,她都不忘先掏怀表确认经纬度,在本子上画城墙的草图。同行的人说,她就算啃干粮睡通铺,衣服也永远整洁,皮衣擦得发亮,牛仔裤破了也补得规整。这种在艰苦里保持体面的本事,比衣服本身更打动人。马未都后来评价她:“林徽因的时尚,是惊艳了时光的那种,放到现在照样领先。”
抗战爆发后,林徽因一家南迁昆明,身体垮了不少,肺病反复发作,脊椎的老毛病也总犯,但她的穿搭还是有讲究。穿旗袍会选素色的平裁款式,不挑身材还显瘦,外面搭件廓形大衣,既挡风又显精神。有张和女儿梁再冰的合照特别温馨,她穿件蓝旗袍,女儿穿小貂裘,母女俩都收拾得干干净净。那会儿她带着孩子颠沛流离,却从没让生活变得潦草,就算住简陋的房子,也会在桌上摆瓶野花,衣服熨得平平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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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年,林徽因的穿搭彻底返璞归真,但气质更绝了。常年穿件简约的素色大衣,头发利落地盘起来,不戴首饰也难掩书卷气。1949年参与国徽设计的时候,她已经病得走路都费劲,却每天穿着整洁的上衣伏案工作,图纸改了一版又一版,连细节都抠得特别细。后来做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浮雕设计,她躺在病床上,手指还在被单上画斗栱的轮廓。
那时候她的肺结核已经到了晚期,身形瘦得脱了形,可穿的衣服永远是合身的微宽松款式,材质选挺括的面料,不会显得病恹恹。梁家晚辈说,每次见她都觉得特别精神,衣服虽简单,但领口永远整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这种深入骨子里的体面,可比任何昂贵的衣服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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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林徽因走了,墓碑上的花环浮雕是她自己设计的,这算是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件“作品”。现在再看她的老照片,从少女的大衣皮鞋到考察时的牛仔裤,从教书时的旗袍到晚年的素色大衣,你会发现她从不是为了时尚而时尚。衣服于她,是上课的教具袋、是考察的工作服、是生活的体面证,更是人生的注脚。
现在很多人学民国穿搭,买了旗袍配高跟鞋,却总觉得少点味儿。其实缺的不是衣服,是那种把生活态度穿进去的底气。林徽因的时尚从不是靠衣服堆出来的,是16岁游历欧洲的见识、是爬梁架测绘的坚韧、是病床上改图纸的执着,这些东西撑起来的气质,才是真的永远不会过时。难怪这么多年过去,提起民国女神,大家最先想到的还是她——毕竟能把日子过成诗,又把穿搭穿成人生的,没几个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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