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许璐 李晖 北京报道
我国灾害保险近年来加快发展步伐,但整体看,仍存在提升空间。
近期,第四届全国商业保险发展研讨会上发布的《中国灾害保险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当前,政府主导的灾害救助仍存在一定局限,保险机制凭借赔付精准、可通过保险再保险及巨灾风险证券化实现多维度风险分散的优势,正成为应对灾害不确定性的理想手段。
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公布的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2503.7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失踪307人,紧急转移安置62万人次,倒塌房屋4300余户2.96万间,损坏房屋10.6万户34.72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182.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41.1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副司长董钢在研讨会上指出,我国自2023年以来针对多起重大灾害累计赔付超290亿元,巨灾保险通过扩保障、推试点、防风险,为全国6400多万户居民提供超22万亿保障,且持续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提升理赔效率与温度。
同时他也坦言,保险服务灾害防治体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表现为保险赔付比例远低于国际水平、缺乏法律层面强制性制度规定、财税政策支持不足、风险管理模型与再保险机制有待完善、公众保险意识薄弱等问题。下一步,将推进灾害保险顶层设计,健全保障体系,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风险治理,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应对能力。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纪委书记李敏认为,当前灾害保险发展仍面临覆盖面不广、支付意愿低等挑战,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顶层设计尚不完善,存在险种重叠与空白并存、统筹层次低、政策定位不清、事前预防功能发挥不足等矛盾。为此,当前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多层次灾害保险体系发展。
针对我国灾害损失补偿率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发展理念模糊、业务结构失衡、与社会保险边界不清、公信力不足等问题,《报告》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创新发展理念,让保险业回归市场本位,发挥风险管理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构建以政府灾害救助为基石、商业保险为主体、政策性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多层次保障体系,厘清各方责任边界;三是明确2035年发展目标,推动保险深度、灾害损失补偿率达到全球平均水平;四是聚焦主攻方向,弥合城乡居民住宅灾害保险等个人财产险缺口,优化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政策性业务,推动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投保,以保险确定性应对灾害不确定性。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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