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十月结束之前,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出台了新政!
根据《通知》可知,调整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核定标准,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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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新政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意味着海南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从明天开始可以享受更高的贷款额度,进一步缓解购房压力。
对于有购房计划的家庭来说,在家庭月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会增加,这有助于缓解购房首付和月供压力。
海南省此次优化贷款还款能力认定标准,是与实际需求相结合的政策调整,反映了政府在住房保障领域的精准施策。
官方给出了具体回复:
一、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资金需求的支持力度,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减轻借款人购房资金压力。我局决定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能力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例上限及借款人月还款能力的计算公式。二是明确政策解释部门及执行时间。
四、适用范围
关于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例上限及借款人月还款能力计算公式的规定适用我省全部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人月还款能力标准的核定。
五、关于《通知》执行前后的贷款业务衔接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通知》执行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追溯调整,继续执行原还款能力计算标准。《通知》执行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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