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10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涉老消费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京报记者从通报会获悉,2020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此类案件122件,受骗老年人年龄覆盖60岁至90多岁,其中60至70岁年龄段最易 “中招”,美容保健、旅游服务、日常购物、养老服务、投资理财五大领域成为纠纷高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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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会现场。受访者供图
通报指出,美容保健类纠纷占比最高,达39件,近三分之一的案件中老年人被诱导购买天价美容卡、保健品;旅游服务类纠纷29件,常见宣传与实际行程不符、售后无人负责等问题;日常购物类纠纷26件,多涉及质量差、价格虚高的日用品和家电;养老服务类纠纷20件,核心矛盾为服务不到位或乱收费;投资理财类纠纷虽仅8件,但涉案金额往往巨大,且常与非法集资、诈骗相关联,多进入刑事程序处理。
此次通报显示,健康美容和养老服务成高风险领域。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长寿、提升晚年生活品质的心理,借助“健康恐慌”“容貌焦虑”诱导非理性消费。曾有80岁老人在美容院充值,即便家属与商家约定后续消费需经家属同意,商家仍诱导老人累计追加充值29万余元,既造成财产损失,也影响家庭关系。
“情感攻势”成为诈骗常用手段,商家通过“认干亲”“定期上门探望”、冒充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免费服务等方式拉近关系,再通过健康讲座、公益养生宣传等精准推销产品,甚至套取个人信息、转移财产。
此外,预付费模式下“天价账单”频发,商家以高额折扣、返利为诱饵,诱使老年人预付巨额款项,部分老人三个月内充值美容服务达116万元,九个月内在保健机构花费93万元,服务价格不透明,消费记录混乱,商家关门歇业后追讨款项困难。
通报还公布了五起典型案例。67岁的侯某进行心脏搭桥术后,在某养生门店购买“心脏康复神水”等项目,累计充值27.5万元却未签订书面协议,接受服务后身体不适送医,该门店因无卫生许可证、未明码标价被行政处罚,法院最终判决门店退还大部分款项。
张某、王某两位老人向某家政公司缴纳会员费和押金后,对方未兑现出国游承诺,法院支持二人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费用;钱某向某美容院预充值30余万元,发现存在一次消费多次划扣费用、被诱导贷款消费等问题,经法院调解,美容院退还未消费款项。
李某通过养老公司员工办理会员并支付两笔款项,公司以公章伪造、未收到第二笔款项为由拒退,法院认定员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判决公司全额退款;李某在某养老机构滑倒摔伤后去世,因机构未完全履行护理义务,法院判决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北京二中院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选择理疗服务应优先考虑正规医疗机构,预付费消费前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项目、价格、解除条款等关键信息,主动与子女沟通;选择旅游服务时核实经营者资质,警惕非旅游机构组织的低价旅游活动;支付大额费用前,仔细核实合同真实性和收款账户准确性,消费时保留书面、电子证据,切勿轻信“包治百病”等夸大宣传,发现权益受损及时通过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权。同时,相关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行为,养老服务机构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护理服务,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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