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费者林先生于2020年购买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类保险产品,2024年11月林先生由于经济原因打算办理退保业务。朋友对其介绍了一个专门从事代理退保的张某,张某了解相关情况后怂恿林先生授权其代理退保,并承诺可将其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全额退保。张某要求林先生先支付2000元押金后,便开始和公司进行交涉。随之,张某以林先生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全额退保。
经保险公司与林先生本人联系,林先生表示向保险公司投诉的事情自己并不知情,认为“代理退保公司”只是协助其办理退保业务。保险公司向林先生针对保单退保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林先生认为自己被张某欺骗,随之向“代理退保”张某要回已支付的2000元押金,但张某以林先生未配合自己、且已向林先生提供了相关服务为由,拒绝退还押金。林先生意识到退保骗局及危害之后,最终选择通过减保保留保单。
2025年2月,林先生妻子(系被保险人)突发疾病住院,符合重疾理赔责任。保险公司启动绿色理赔通道,遂即完成近20万重疾保险金赔付,这笔款项有效缓解消费者就医压力。林先生感慨“幸好保留了保单,代理退保差点让我们失去救命钱!”
本案中所谓的“代理退保公司”是打着“协助退保”的幌子来进行非法牟利。保险消费者将个人信息提供给非正规机构或个人,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及被非法利用的风险,若支付所谓的“咨询费”、“手续费”,消费者可能还会蒙受经济上的损失。
这类行为通常有以下手段和危害:
1.手段多样,极具迷惑性。不法中介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广泛撒网,利用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欠缺和一时困境,编造虚假理由,骗取信任,影响消费者保障权益。
2.2.泄露信息,危及个人隐私。在办理“代理业务”时,要求消费者提供大量个人敏感信息,此类信息可能被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带来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
3.3.破坏金融秩序,损害行业信誉。大量不合理的退保行为,不仅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使得其他诚信投保人的权益间接受损,损害了整个金融行业的信誉。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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