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发布的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和我们每位股东都有关吗?是不是都需要申报?
董秘回答(杭汽轮BSZ200771):
投资者您好!只有在6月6日股东会就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且持续持有该股票,并进行现金选择权有效申报的股东,才可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选择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择权只是赋予投反对票股东的一项权利,相关投资者可以选择受否行使。 根据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截至 2025 年10月27日,即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09港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溢价73.61%。若符合申报现金选择权条件的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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