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全力排除秋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风险,有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10月27日傍晚至28日上午,按照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统一部署,全市各区、市、县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整治行动。
![]()
![]()
![]()
![]()
2025年10月27日18:00时至28日09:00时,全市公安机关共现场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71起,其中,无证驾驶21起,货车超载7起,酒后驾驶2起,非法改拼装1起。
行动中,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交巡联勤”“所队联勤”优势,公安交警积极联合巡特警、派出所民警,采取“设点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醉驾、飙车炸街、“三超一疲劳”、闯红灯、违法载人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步加强对驾乘人员的“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全面营造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
▲ 2025年10月27日18:00时至28日09:00时,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大佛景区大队大队长李斌带队在市中区岷江一桥东端处设立检查点,开展集中统一查处行动。
案例
![]()
![]()
查处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时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岷江一桥东端。
驾驶车辆:川B1***0小型汽车。
违法驾驶人:谢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谢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
▲ 2025年10月27日18:00时至28日09:00时,沐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李元带队在沐川县至卷桥处设立检查点,开展集中统一查处行动。
案例
![]()
查处时间:2025年10月28日07时08分许。
查处地点:沐川县至卷桥。
驾驶车辆:川LM***1小型汽车。
违法驾驶人:邹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邹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邹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邹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
![]()
▲ 2025年10月27日18:00时至28日09:00时,夹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宋杰带队在夹江县华兴路处设立检查点,开展集中统一查处行动。
案例
![]()
![]()
查处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时15分许。
查处地点:夹江县华兴路。
驾驶车辆:川B0xxx8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衡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衡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mg/100ml。衡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
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
![]()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