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A公司的“救命担保”为何被判无效?
A公司股东B因经营急需资金,向C借款500万元。A公司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款合同》加盖公章,承诺对B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B无力偿还,C起诉要求A公司履行担保责任。
争议焦点:
A公司为股东B提供担保时,未召开股东会,仅由B(持股60%)操控盖章;
C作为债权人,未审查股东会决议,直接接受公章担保。
公章在手,担保就能生效?A公司因“程序漏洞”被判赔百万,如何避免重蹈覆辙?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担保无效,过错方按比例担责
法院判决:
B向C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年利率≤24%);
A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仅对B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理由:
担保合同无效:
《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为股东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A公司未召开股东会,B擅自盖章属于越权代表,担保无效。
过错责任划分:
A公司过错:公章管理失控,放任股东滥用权限;
C的过错:作为专业出借人,未审查股东会决议,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依据《担保制度解释》第17条,双方均有过错时,担保人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50%。
三、法律分析:被告如何抗辩?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争议解决核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公司担保效力争议中,被告(公司方)可从程序合法性和债权人审查义务切入抗辩,降低赔偿责任。
(一)突破点1:担保程序是否合法?
法定例外情形(担保有效抗辩):
若符合《担保制度解释》第8条,未经决议的担保仍有效: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
✅ 担保由持股2/3以上表决权股东单独签字同意(如持股90%的股东自行担保);
✅ 金融机构开立保函。
案例应用:若B持股超过2/3,A公司可主张担保有效(需举证股东书面同意文件)。
(二)突破点2:债权人是否善意?
善意的认定标准:
债权人必须对“股东会决议”进行形式审查,包括:
✅ 决议签字股东是否回避表决;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是否过半数通过。抗辩策略:
若C未索要决议或决议明显造假(如关联股东未回避),可主张其非善意,从而免除公司责任。
(三)突破点3:过错比例如何优化?
降低赔偿比例的依据:
若公司能证明债权人存在重大过失(如明知无决议仍放贷),可要求将赔偿责任降至50%以下;
若公司公章被盗用,可主张无过错(需举证内部用章制度)。
四、给被告的3大实操建议
紧急补救程序瑕疵:
立即补开股东会,追认担保(需其他股东同意);
修订章程,明确“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股东签字确认”。
收集债权人过错证据:
调取借款沟通记录,证明C明知B操控公司;
核查C是否系专业机构(如银行),其审查义务标准更高。
优化公章管理:
建立“用章三级审批+台账登记”制度;
股东担保需额外附《股东会决议备案书》。
俞强律师团队点睛:
公司担保纠纷的本质是程序正义与商业效率的博弈。被告需以“程序合法性”为盾,以“债权人过错”为矛,将责任切割至最低。
风险提示:本文所述策略基于特定案情,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细节设计方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俞强律师 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团队
核心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为客户化解商事纠纷,捍卫核心权益,实现商业目标。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领域:
公司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出资纠纷、公司决议效力、股权转让等;
合同纠纷:买卖、担保、建设工程合同违约及索赔;
金融与破产重组:信贷、私募基金违约、破产债权确认。
咨询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律师俞强”获取免费电话咨询,或访问“君澜律所”官网预约。
面对公司担保无效纠纷,上海公司法律师需同步破解程序合规与债权人过错两大命题,以精细化策略重构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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