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10日一早,驻扎在叶县的解放军某营军械技师小马一觉醒来,照例前往军械室查看,但走到军械室门前后顿时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手脚冰凉——原本锁的好好的黑色大铁锁被撬坏,歪歪扭扭地斜挂在门鼻上。回过神的小马意识到出大事了,也不敢进入现场,而是立即跑向营部,向营长和指导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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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正在进行刺杀训练的解放军
不久,距离某营驻地1公里的某团团部接到了某营营长的报告:营军械室被盗,丢失54式手枪四支,子弹420发!团保卫股彭股长立即带领三名保卫干事驱车赶到现场,在查看现场后认为这个案子单靠军方政保部门无法侦破,必须联系地方公安机关共同侦破,于是他就用某营营部的电话叫通了叶县公安局,简要通报了案情(除了丢失手枪和子弹外,还丢失四件军单衣、一顶军帽和一件旧军棉袄),希望叶县公安局派人前来协助侦破此案——
接到彭股长的通报后,叶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仅仅五分钟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余遂、副局长孙付廷、刑警队长刘平安带着六名侦查、技术人员分乘两辆北京212吉普车赶赴现场。临走前,余遂副局长命令内勤小张打电话通知当时正在旧县公社(距离叶县县城20公里)处理一起流氓犯罪案的刑警队副队长蒋春贤(一名已经有30年警龄的资深老刑警)火速到许(昌)南(阳)公路旁等候,吉普车经过时会接上他一起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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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2警用吉普车
而蒋春贤在接到小张的电话后心中盘算了一下时间和路线,认为与其绕到许南公路等余遂他们的吉普车来接,还不如直接抄小路步行前往案发地点更快一些。于是他将在旧县公社的案子的善后处理交给助手后,甩开腿大步流星地走了。
事实证明,蒋春贤和余遂几乎是前后脚到达现场,蒋春贤还先到了一小会儿。九名公安干警在和前来迎接的彭股长寒暄几句后,立即投入到现场勘查工作中去。
被盗现场位于某营营区由南向北第二排营房中部的军械室,由于室内堆放着各种军用品,导致中间可以下脚的地方只有不到4平方米,案发前后屋里一共有十余人进出,技术人员在水泥地面上发现了数十枚残缺且重叠的脚印,辨认工作的难度高到飞起,县局的技术人员搞不定,必须向上级单位许昌地区公安处求援——
现场有五个箱子和一张桌子上的一个抽屉被撬开,但上面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被撬掉的螺丝上发现了些许白纱纤维,说明犯罪分子是戴着纱线手套作案的。被遗弃在现场第一根汽车遮阳板铁质支架被确定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上面也没有发现指纹。
外围勘查也十分不顺,因为某营营区坐落在土质坚硬的山岗地中,这种土质颗粒较大,因此行人走过时几乎不会留下任何脚印,所以技术人员在营区四周半径50米的范围内仔细勘查了半天,结果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小马向公安干警这样回忆:4月9日18时30分,他在军械室检查过一遍确认一切正常后亲手锁了门,4月10日6时30分他发现门锁被撬……
此外,小马还表示前几天家里来信说遭了灾,家中生活困难,希望尽快寄点钱回去,所以这几天他一直为此烦恼,4月9日晚上下值后他就一直在自己的宿舍里写家信,一直写到23时45分才熄灯休息,因为专注于写信,没有注意宿舍外的情况(军械室就紧挨着他的宿舍)。
在公安干警赶到前后,部队方面已经派人对营房周围1.5公里内的范围实施警戒,并对内部可疑人员进行了审查,对营区周围的河、井、坑、塘全部搜了一遍,但一无所获。
余遂、孙付廷、刘平安、蒋春贤四人分析认为:不管是外盗还是内外勾结盗窃,犯罪分子肯定已经携带被盗的枪支弹药逃跑,罪犯在营区附近的麦田中一定会留下痕迹(营区的东边和南边没有围墙,而是一片麦田)。根据天气预报,当晚会下雨,于是余遂决定暂时封闭军械室,在下雨之前先行勘查外围现场。十名干警分成五组,分别搜索营房东、南两个方向的麦田。
结果蒋春贤副队长的那一组在距离营区以南50米的一块麦田中的空地上发现了两行新鲜的足印,经仔细勘查,确定足印有两种,一种为菱形网状皮鞋底印,另一种是双喜牌皮鞋鞋底印。顺着这两行足印又追踪了100米,又是一小块空地,这两种足印面对面,说明这两种足印的主人在这里面对面站立过。蒋春贤趴在地上仔细搜索,结果在足印附近的干裂土缝中发现一张折叠成指头肚大小的纸片,慢慢展开后发现是一张宜城至襄阳(县)的长途汽车票,发车时间是1981年4月9日6时。蒋春贤带着侦查员小高又继续向前搜索了150米,就到了硬土大路,两行足印到这里就消失了。
另一路,余遂副局长和侦查员小刘在营房正东侧的麦田中也发现了两行并行的足迹,都是解放鞋留下的。
这里就出现了分歧,究竟哪两行足迹是犯罪分子留下的?目前这两组足迹都不能排除嫌疑,另外车票是否和本案有关呢?
4月10日11时左右,许昌地区公安处前来增援的侦查、技术人员在从处里开会归来的叶县公安局董局长的带领下驱车赶到现场,众人分析后认为接下来有三项工作要做:
1、查清4月9日至4月10日早晨部队有无从湖北或途经湖北出差、探亲归队的干部战士或者来队家属,这些人中有无穿菱形网底皮鞋和双喜底皮鞋的。
2、对室内现场实施勘查,尤其是对现场层叠的鞋印进行技术处理,发现可疑足迹。
3、在营区周围的社队广泛发动群众,查清4月9日在附近出现的陌生人。
四个小时后的15时,查清如下事实:4月9日至4月10日早晨部队没有从湖北或途经湖北出差、探亲归队的干部战士或者来队家属,营区内也没有人穿菱形网底皮鞋和双喜底皮鞋。
十二个小时后的23时,技术人员经过技术处理,终于成功将现场的十几种鞋印分别提取,并与在案发前进出过现场的所有人员的鞋底进行比对,经过排除,只剩下两个残缺的陌生鞋印,经反复比较,这两个鞋印系双喜牌皮鞋所留,且和室外现场蒋春贤副队长发现的双喜牌鞋印吻合。
在附近几十个大队的治保主任带着民兵进行陌生人排查工作的同时,案情分析会在4月10日23时30分开始在营区会议室召开。通过热烈的讨论,至4月11日凌晨达成了如下一致意见:
1、罪犯选择直接撬门入室,说明其对现场情况比较熟悉。
2、罪犯没有拿昂贵的军大衣,只拿了军单衣、军帽和棉袄;却盗走大量枪支弹药,说明盗窃的目标就是枪弹,拿军衣军帽只是为了化装逃跑。
3、足迹情况表明犯罪分子有两个人,但只有一个人进入现场盗窃。
4、现场发现的车票应系犯罪分子所留。
5、车票发车时间较早,且座位号靠前,根据购票常规,可能乘坐早班车需要在当地留宿,说明犯罪分子在4月8日可能宿在宜城。
结论:犯罪分子人数为两人,从湖北方向来,在宜城留宿过,以前曾经进入过营区,可能曾经在某营服役的退伍人员,也不排除系表现不好而退回原籍的人员。
根据这一结论,彭股长立即拟出了符合排查条件的十六人名单,这些人的原籍分布在四川和湖北两省。会后,蒋春贤副队长带着侦查员张长健(从警才四个月,之前是县里的小学教师),驻军某团政治处万副主任和保卫股保卫干事小郑同乘一辆驻军的北京212吉普车于4月11日13时前往宜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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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挂军牌的北京212吉普车
当天22时,吉普车驶入宜城县公安局,接待他们的宜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孙副局长在得知他们的来意后立即找来内保股股长和城关派出所所长商量了下一步的侦查方案,然后帮助他们联系了宜城县人武部和宜城县长途汽车站落实侦查工作。
4月12日一早,在宜城县长途汽车站售票处,售票员马姑娘确定蒋春贤发现的那张车票就是4月9日早晨从她手中售出的,她还核对了出售车票的记账底册,确定同这张票一起售出的还有一张同班车票,座位号是连号的。但是因为售票窗口较小,她没有看清购票人的面貌特征。蒋春贤随后又走访了那趟长途汽车的驾驶员和检票员,他们也表示记不清这两人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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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车站售票处
车站这里得不到线索,那就只能在住宿记录上下功夫。于是蒋春贤和万副主任就分头前往宜城县的各个旅社和招待所翻阅旅客的住宿登记,结果万副主任在车站旅社的登记册上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向文,某营退伍兵,退伍后在长江航运公司宜昌港务局当引水员,他对营区非常熟悉,退伍后也曾来过营区看望老战友,是彭股长列出的十六名重点嫌疑对象中比较靠前的。
根据负责登记的旅社服务员回忆,4月8日晚和向文一起入住的还有一个人,他们从宜昌来,往襄阳(县)去,4月9日5时30分离开。服务员还回忆,这两个都是中等身材,20多岁,一个长脸、全身穿咖啡色衣裤,脚穿圆头皮鞋;一个圆脸、穿绿色上衣和黑色喇叭裤,脚穿尖头皮鞋,两人各背着一个马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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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旅社
此时,叶县方面也没闲着,余遂副局长带着二十四名侦查员对案发地附近沿途的上万名群众进行走访后,终于找到了目击过两名陌生男青年的目击者,并得到了两个人的准确衣着特征。叶县和宜城两边通过电话一“对账”,发现和向文及其同伴的衣着特征完全吻合。
余遂等人在走访中还在距离现场3.5公里的许南公路边的水沟处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煤屑足印,和在现场附近空地发现的菱形网状皮鞋底印完全吻合,推测是罪犯在搭运煤卡车逃离现场后跳下车洗手时留下的——
随即,余遂立即命令蒋春贤等人马上前往向文的老家——宜昌市。
4月13日9时30分,一路上先后出现胶皮线烧断、前大灯烧毁,只靠转向灯以每小时40公里时速“爬行”的吉普车终于抵达宜昌市,风尘仆仆地驶进了宜昌市公安局。10时30分,宜昌市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的局长、刑警队长(刑侦科长)、向文户籍所在的胜利路派出所所长聚在一起,和蒋春贤等人一起梳理向文从4月7日后的行动轨迹并要确认他的同伙的身份。
当天傍晚,情况查实:向文于4月7日晚同宜昌市第二装卸公司工人丁华一起乘坐火车离开宜昌,4月11日一早返回。向文请假的理由是去襄阳(县)给亲戚送东西,离开的时候身穿咖啡色衣裤,脚穿圆头皮鞋,背着一个马桶包;丁华请假理由也是去襄阳(县)给亲戚送东西,穿绿色上衣和黑色喇叭裤,脚穿尖头皮鞋,背着一个马桶包。这和宜城县车站旅社的服务员描述的两个住宿男青年的衣着完全吻合。而且向文刚好是个长脸,丁华刚好是个圆脸,两人又刚好都是中等身材——
4月14日上午,向文来到港务局上班不久,就被人事科的一名干部叫到人事科办公室。刚坐下不久,张长健就走了进来,双方有了如下的对话——
张:“你叫向文?”
向:“是的。”
张:“前几天到哪里去了?”
向:“去襄阳看弟弟。”
张:“哪天去的?”
向:“4月8日。”
张:“和谁一起?”
向:“没有别人。”
这时,蒋春贤副大队长走了进来,开口就用叶县方言说了句:“你还要表演到几时?你的同伙丁华已经全撂了!”
向文一听,大惊失色……
另一边的宜昌市第二装运公司保卫科办公室里,丁华面对万副主任和小郑的盘问,也早就抖若筛糠,只知道说“我坦白,我有罪”了。
4月14日中午,蒋春贤在向文家中搜出了四支54式手枪和420发子弹,在丁华家中搜出了军单衣、军棉袄和军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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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式手枪
两人在最后的审讯中对在4月9日深夜至4月10日凌晨潜入向文曾经服役的某营营区偷盗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承认偷盗枪支弹药是为了进行持枪抢劫,抢劫的目标包括叶县的人民银行储蓄所、百货商店和五个工厂、学校等单位的财务室。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公安机关这么快就追踪而来,追到宜昌将他们抓获。
至此,四支54式手枪和420发子弹以及军服军帽完璧归赵。最终向文和丁华因盗窃枪支弹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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