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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丽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特邀调解员
我叫卢丽萍,是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一名特邀调解员。曾是一名深耕基层治理的街道干部,我把做群众工作的经验用于调解中,总能精准捕捉当事人情感沸点,做到事半功倍。我坚持践行“调解不是掰手腕,而是搭心桥”的工作哲学;始终相信只有调解,才能重拾和谐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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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担任调解员的这些年,目睹了不少因拆迁而起的家庭纷争,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亲情的韧性与智慧的分量。在我调解的案件中,曾有一对亲姐弟为安置房归属产生较深矛盾,我从姐弟生活细节入手,引导姐弟回顾父母在世时家庭的温暖时光,用老屋檐下的共同记忆融化利益坚冰。最终,案件实现了“旧房换新居,亲情不拆迁”的共赢结局。
老房拆迁,亲情遇考
父母生前将三间平房分给唐某甲,由其和父母、残疾未出嫁的姐姐唐某乙共同居住。父母去世后,三间平房由未出嫁的唐某乙居住,并在1999年登记在她的名下。2006年,唐某甲出资将三间平房翻修为三上三下的楼房,但未办理新的产权证。翻修后,唐某甲一家和唐某乙共同居住。2019年,房屋拆迁,唐某甲签订拆迁协议,按照政策可以置换三套拆迁安置房。然而分房时,唐某乙认为老房登记在其名下,要求其中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用于养老,而唐某甲认为房屋原本就是父母分给他的,翻修也是他出资的,仅同意给姐姐提供居住权,不同意产权转移。因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姐弟俩各执一词,争执愈演愈烈。
四方联动,破冰有方
在梳理了1999年房产登记、2006年房屋翻建等关键事实的基础上,我意识到,这类案件判决并不难,但一纸判决下去,亲情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我联系指导法官、人大代表一起到案发地农村走访调研,向村委反馈并了解该起纠纷。经商讨,我们联合村干部迅速组建起一个“人大代表+村干部+调解员+法官”的四方调解团队,大家分工协作,走进村头巷尾,听取乡邻们的想法,走访老邻居、询问唐家长辈,一点点摸清矛盾的根源与姐弟俩的真实处境,又通过“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姐弟沟通,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唐某乙明确表示,其核心诉求仅为获得一套安置房用于养老。问题在于如何将唐某乙的“养老保障”这一刚性需求,在法律框架内转化为一个公平的权益分配方案。这为调解开辟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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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解开心结
带着前期的暖心走访与充分准备,在法庭法官的指导下,我依托村巡回审判点,将这场“面对面”的谈心,特意安排在了村民们熟悉的村委会。我与人大代表、法官、村干部坐在一起,还特地邀请了熟悉情况的乡亲代表和双方其他兄弟姐妹参与。大家围坐一堂,耐心倾听姐弟双方的诉求,共同疏导心结,慢慢融解坚冰。一场源于亲情、归于亲情的调解,在坦诚与温暖的氛围中悄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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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多小时坦诚沟通,姐弟俩在亲友见证下终于握手言和,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唐某甲在一个月内将其中一套安置房登记到唐某乙名下。考虑到唐某乙系残疾人,经济条件一般,兄弟姐妹又协商共同出资75000元,帮唐某乙装修房屋,改善居住条件。这场家庭纠纷的化解,其意义远高于争个是非胜负。在法理与情理的共同指引下,曾经剑拔弩张的姐弟,最终放下芥蒂,选择了理解与包容,姐弟俩双手紧握,为过往的争执画下句点。
调解心语
家事纠纷剪不断的是血缘,理还乱的是心中千千结。从这个案件让我体会到——调解不只是厘清“法律账”,更要算好“亲情账”。化解矛盾纠纷,不能只依赖于坐堂调解,而应走进生活现场,深入一线、走入当事人心中,摸清纠纷的根源、了解当事人的真实状况,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作为一名调解员,我始终相信,只有用真心搭桥,以情理引路,才能让法律的温度真正照亮每一个家庭,让亲情在新时代的变迁中延续传承。调解的意义,不仅是“案结事了”,更是让屋檐下的温情得以跨越利益的沟壑,继续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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