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因欠薪被广东省饶平县人社局公告的民营医院,近期再次收到行政处理告知书,不仅需要支付101.7万元的工资,还需要按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近51万元。
10月10日,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文件显示,饶平某民营医院拖欠医院业务副院长、医生、医助、电工、保安等18人2023年5月至2025年7月期间部分工资共101.7万元。此前,人社局已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医院仍未在限定期限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县人社局作出行政处理,医院除足额支付101.7万元拖欠的工资外,还需按应付工资金额50%的标准向18人加付赔偿金约51万元,两项共计1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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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附件信息显示,该院业务副院长叶某景被拖欠2023年11月、12月和2024年1月至3月、5月至10月11个月工资共计21.6万元,眼科医生章某贻2024年5月、10月、11月和2025年1月至3月6个月工资共计9.1万元。医院除支付拖欠工资外,还需要向相应人员支付赔偿金。
公开资料显示,该民营医院于2018年3月开业,投资近两千万元,营业面积2000余平米,住院床位20余张。运营三年后,医院启动新医院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5月,医院新院区开业,新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建造,营业面积15000余平米,规划住院床位138张。
2025年4月,饶平县医保局官网发布,该院在2022~2023年度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近29万元;同时违反《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涉及医保基金6630.85元。县医保局责令医院立即改正,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万元,同时罚款人民币近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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