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钟国斌
10月26日晚,鹭燕医药发布2025年三季报。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8.55亿元,同比增长2.87%;归母净利润为2.196亿元,同比下降14.6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20亿元,同比下降15.14%。
公开资料显示,鹭燕医药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疫苗等医药分销及零售连锁。2016年2月18日,鹭燕医药在深交所上市。
2025年前三季度,鹭燕医药毛利率为6.96%,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38%,较上年同期下降0.30个百分点。从单季度指标来看,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6.68%,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3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19%,较上年同期下降0.12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下降0.41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鹭燕医药期间费用为7.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1.97万元;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77%,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54%,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7.50%。
三季报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鹭燕医药股东总户数为2.28万户,较上半年末下降了706户,降幅3.01%;户均持股市值由上半年末的14.20万元下降至13.80万元,降幅为2.79%。
鹭燕医药三季报还披露了几起诉讼事项。
第一,鹭燕医药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 年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71执异 6 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渝富”)。2023年2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鑫桥投资”)。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做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 71执恢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至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年3月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 8 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禾创瑞达”)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年5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 川执复17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禾创瑞达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 执异8号执行裁定。
2022年6月2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恢5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禾创瑞达22,730.24万元。
2023年10月9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禾创瑞达东胜街39号房产以7,017万元价格司法拍卖成功。债权人鑫桥合创分得款项2,546.75 万元。
鹭燕医药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第二,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1年9月,成都禾创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民终11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成都禾创3,162.83万元及利息。成都禾创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420.14万元,案件现已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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