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提醒!重要提醒!
2025 年 11 月 1 日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新规落地!
无牌上路咋处理?
载人有啥新要求?
这些重点怕记混?
别慌,“一图读懂”版已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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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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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便民服务升级
登记条件变化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非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其他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凭证;
(二)非机动车合格证明;
(三)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所有人下肢残疾证明。
购车后30日内可临时上路行驶
新规明确规定,“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可凭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在登记前临时驾车上道路行驶”,为车主预留了充足的登记准备时间,有效避免因手续办理延迟引发的违法风险。
载人年龄上限调整至16周岁
针对家长接送未成年人的普遍需求,新规将原“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修改为“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02
宽严相济更精准
1
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违反《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二)违反规定载人的;
(三)逆向行驶的;
(四)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
(五)载物未捆扎牢固或者在行驶中的两辆非机动车间共载一个物品的。
2
处50元罚款
违反《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应当登记未登记或者已注销登记、撤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3
处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4
处2000元-1万元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拼装、加装、改装或销售此类非机动车。
新规落地,安全先行!
新规重点是不是一目了然?
别忘了新车购买后30日内要登记
骑行时务必戴好头盔!
快把这份“一图读懂”转发给亲友
一起守规矩、保安全
来源 | 新华社
来源 | 将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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