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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好多自媒体说了一个事:一个高中生收购会计师事务所,然后通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牟利,最终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责。
乍听起来,匪夷所思,其实,这却从一个小侧面反映了会计审计实务中的乱象。
由于历史和实现的原因,各个司法部门对会计机构的专业信赖度相当高。如若会计证明文件脱离了专业、真实和准确的要求,那么其后果严重程度可想而知。
最近几年,网络等各个方面对于司法审计的批评声音越来越多,有些案件中,审计人员不敢出庭接受询问,出庭后一问三不知被打假报警的情况也有出现,甚至还出现了由于相关审计或者鉴定出现严重问题被倒查吊销执照的极端个例(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B_fljaj7EoucYzPf9qBpdg)
事实上,在本人参与和旁听的刑事案件中,只要涉及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基本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候问题还很严重。但由于司法机关一般不同意相关鉴定会计人员出庭,所以大多数时候就是发现了小问题不管不顾,发现了大问题,就最多谨慎参考使用。对于会计师所及相关签字人员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这也陷入了大小问题一直在,但也不会改的怪圈。
由于涉财务会计事项专业性强,门槛较高,对于普通人来讲,很难发现其中问题,如果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查,那我们整个社会都迟早会付出更高的代价。
衷心期待,相关从业者都能秉持从业初心,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进行相关行为。不要成为冤案错案的罪人。
衷心期待,法律共同体们都能正视这个问题,特别是在刑事司法实务中。毕竟,每个司法鉴定结论或者审计报告的背后都关注到一个或者很多人和家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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