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深汕征预告〔2025〕2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小漠镇东旺村东滨隆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东旺村新春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东旺村新旺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东旺经济联合社、小漠镇南香村南君寮经济合作社、小漠镇元新村新圩经济合作社、小漠镇元新村元宵围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云新村九兴群经济合作社、小漠镇云新村埔仔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洛坑村洛坑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洛坑村牛朗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洛坑村田坑经济合作社、赤石镇洛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鹏兴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段)建设工程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用地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位于小漠街道东旺村、小漠街道南香村、小漠街道元新村、小漠街道云新村、赤石街道洛坑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68.9092公顷(1033.638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5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将委托小漠办事处、赤石办事处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公告发布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各有关单位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有关事宜。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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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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