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响应破难题 重拳出击护公益
综合执法局高效查处某足浴店屡次占用公共停车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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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障碍物占用。近日,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快速处置一起典型占用公共停车位案件,坚决向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亮剑”,切实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做到还“位”于民。
初犯警示,柔性执法显温度。2025年10月14日,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足浴店为自身经营便利,擅自在店门前公共停车位上设置石墩、铁链,禁止其他车辆停放,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停车需求。接到投诉后,综合执法局启动快速响应机制,执法人员立即抵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群众投诉情况属实。该店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地桩、地锁、围栏立柱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场内停车泊位”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柔性执法、首违不罚”的原则,当场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清除石墩、铁链,恢复公共停车位原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店于当日完成了初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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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严惩,刚性执法显力度。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店负责人心存侥幸,再次在公共停车位上违规设置石墩、铁链等障碍物,重复其违法行为。面对这种“打游击”、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固定了现场证据,并依法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依据《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围栏立柱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场内停车泊位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店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再次责令其立即清除障碍物。在法律的威慑下,该店最终接受处罚,主动缴纳了罚款,并恢复公共停车位原状。
组合出击,长效治理显深度。综合执法局将始终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继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针对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用柔性执法传递治理温度,以刚性约束彰显执法力度,努力做到刚柔并济、法理相融,持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更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来源: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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