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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政策一览
2025年度第三批深圳市训力券兑现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深圳市引才伯乐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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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重点产业政策
2025年度第三批深圳市训力券兑现项目申请指南
级别:市级
来源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14日(截至18:00)
✅支持强度与方式
1.支持强度
单个持券单位资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方式
对持训力券单位事后资助。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与持券单位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接收训力券并按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智能算力服务且提供相关服务时已入库并在有效期内的服务机构;
·申请单位与持券单位应无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2.其他
·对服务合同或协议约定在2024年7月31日(含)至2025年9月30日(含)期间完成的智能算力服务兑现,如属合同项目提前完成,需提供提前完成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
·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人工智能、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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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深圳市引才伯乐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级别:市级
来源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奖励对象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024年期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含国境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的予以奖励。
二、社会团体、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协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进上述人才的予以奖励。
三、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
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引进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市外(含境外)参赛团队(项目)2024年落地深圳的予以奖励。
✅申请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条件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的,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引进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引才伯乐奖的,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申报单位新引进的人才应为毕业于全球知名高校的博士、硕士; · 申报单位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时年龄未满35周岁; · 申报单位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应落户深圳(港澳台及外籍优秀青年人才除外); · 申报单位应为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 新引进的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优秀青年人才在申报单位连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满9个月,且申报奖励时仍在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3.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引进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申报引才伯乐奖的,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为新引进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新引进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新引进的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需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连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报奖励时仍在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如引进之日至提交申报时未满12个月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申报。 · 引进人才应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中相应岗位的“岗位薪酬要素+学习经历要素”或“岗位薪酬要素+工作履历要素”。
二、社会团体申请条件
社会团体协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且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三、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申请条件
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协助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市外新引进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或全球知名高校博士、硕士等优秀青年人才的,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四、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申请条件
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引进获奖的市外(含境外)参赛团队(项目)落地深圳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奖励标准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每新引进1名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高端紧缺类人才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较高端紧缺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每新引进1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硕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社会团体、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协助引才单位(社会团体或各类产业(创新/创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各自按照上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才奖励金额的50%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深圳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机构
每新引进1个参加该项赛事并获奖的市外(含境外)团队(项目)落地深圳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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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级别:市级
来源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详情
一、载人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市经营。
✅奖励标准:
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型无人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开展低空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的企业。
✅资助条件:航线获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且起点或终点至少一端在深圳。
✅资助标准:
分为 “新开航线奖” 与 “飞行架次奖”。
1.新开航线奖: · 航线首次飞行达标,小型机5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达2万架次奖励40万,之后每增加2万架次奖励40万元。 · 大/中型机1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达2万架次奖励80万元,之后每增加2万架次奖励80万元; 2.飞行架次奖:按企业年度总飞行架次阶梯式奖励(每2万架次为一档)。 3.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运营通航短途运输航线的企业
✅资助条件:航线获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一端在深圳,且公开售票。
✅奖励标准:
·境内航线:单条航线飞满100架次奖30万元;企业总飞行架次每100架次奖30万元。年奖励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深港跨境航线:单条航线一次性奖100万元;企业总飞行架次每100架次奖50万元。年奖励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高端创新载体资助
✅资助对象:在深圳建设低空经济领域研究机构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资助条件:获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航重点实验室”并落地深圳。
✅资助标准:按实际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个实验室仅可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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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级别:区级
来源单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一、推动布局高能级研究开发机构
✅资助对象:对入选“深圳市引进重点研发机构”或“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的科技服务业机构
✅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国家级平台: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累计不超过2年。
✅专利代理机构:
·拥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师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支持。
·拥有50名以上且累计代理2万件以上的,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累计不超过3年。
·拥有50名以上且累计代理2万件以上的,且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予以每年50万元奖励。
三、培育壮大工业设计行业市场主体
✅奖励标准:对上年研发投入超300万元的机构,按投入的10% 给予支持,每年最高100万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推动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技术交易奖励:按促成的技术交易额分档奖励,比例3%-5%,每年最高200万元。
✅重大平台支持:对设立深港技术转移等重大平台的,经事前协议,可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累计不超过3年。
五、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奖励标准:
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级孵化器,最高不超过100万奖励;
✅对国家级“卓越级”孵化器,最高不超过300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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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级别:市级
来源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申请对象
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满1年的企事业单位。
二、认定条件
✅场地与团队
·场地: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 80%。
·导师: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
✅在孵与毕业企业
·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
其中,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20%,上年新增企业占比不低于20%。
·毕业企业:上年度的毕业企业比例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 10%。
·毕业标准(满足其一即可):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累计获投资超500万元;连续两年营收超1000万元;被并购或上市。
✅运营成果
·企业成长:上年不少于20%的在孵企业营收或研发投入实现20%以上增长。
·融资服务:上年获得股权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或完成股权投资的企业占比不低于10%)。
·营收:非房租/物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或近两年专业服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5%。

文章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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