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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人社官方发布利好消息,明确上调社保待遇,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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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文:
上调工伤待遇
1.上海
9月22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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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653
明确:
202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
伤残津贴在2024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6元/月,致残二级增加51元/月,致残三级增加48元/月,致残四级增加45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9400元/月,致残二级8756元/月,致残三级8230元/月,致残四级7691元/月。
202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
生活护理费在2024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63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8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621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97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731元/月。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
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其2025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
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伤残津贴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2.江苏
9月12日,江苏人社厅发布《关于2025年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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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846
明确:
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18元,二级109元,三级106元,四级104元。
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2%,且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调整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1.34%,且调增后分别不低于4175元/月、3340元/月、2505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3.浙江
9月,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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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434
意见重点:
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24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水平。在原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24元,二级117元,三级110元,四级103元。
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享受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水平。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调整后,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2024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其他待遇调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和工伤退休人员,按照 2025 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相同伤残级别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增加金额的,按照相同伤残级别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增加金额补足差额。
其中,无法区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退休人员,按照 2025 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每人每月110元的,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补足差额;其他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金额低于每人每月93元的,按照每人每月93元的标准补足差额。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9月17日截止。
4.沈阳
9月,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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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512
通知明确:
从9月1日起,沈阳市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待遇、定期待遇实行100%社会化发放。待遇发放至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或近亲属共同承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内。涵盖我市全部参保单位,超龄两习人员、新业态职业伤害、先行支付等所有工伤业务经办类型均在社会化发放范畴。
对于有法院判决、司法建议、争议仲裁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有纠纷争议的待遇支付,按照以上司法、仲裁、复议类文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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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
失业金上调!
1.安徽
10月14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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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967
公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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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2.西双版纳
10月14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中心发布通知明确:
具体如下:
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170元的90%,即每人每月1953元,较调整前增加90元,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958
3.威海
10月9日,威海市官方发布通知明确:
具体如下:
自2025年10月1日起,威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月)的90%,即每人每月2160元。
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971
4.临沂
9月30日,临沂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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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852
具体如下:
本市本级和三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09元调整为1989元,高新区、沂河新区参照该标准执行;九县(郯城、兰陵、沂水、沂南、平邑、费县、蒙阴、莒南、临沭)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38元调整为1818元,临港区参照该标准执行。
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5.淄博
9月26日,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通知明确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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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38719
具体如下: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5〕140号)要求,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于10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2400元;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2210元;
高青县、沂源县2020元。
我市将按照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980元调整为2160元,增加180元;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809元调整为1989元,增加180元;
高青县、沂源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638元调整为1818元,增加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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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领失业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不需要!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所以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缴费要求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自愿失业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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