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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据“新疆发布”消息,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被破坏案件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
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遭破坏一案,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办理完毕,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2024年当事人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擅自驶入“为人民服务”航标处进行漂移,对该区域草地地表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2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规定,责令2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张某龙罚款12000元、李某罚款8000元,2人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戈壁生态环境的巡查和保护力度,呼吁越野爱好者不要随意进入戈壁生态保护区域,同时欢迎大家积极监督举报破坏行为,举报电话:0902-223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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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新疆日报报道:近日,一则“新疆哈密戈壁滩‘为人民服务’大字遭到破坏,网友驱车2000多公里修复”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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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也引起了哈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调查。(详细报道:)
12日,哈密市委、市政府,伊州区委、区政府组织公安、文旅、生态环境及林草部门召开研判会商会议。这两日,各部门已协同对网民举报的相关人员按照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询问,并指认现场;同时,还联系视频博主获取了修复前的破坏画面及资料作为证据固定。
据了解,后期当地将对受损大字进行整体修复和保护。
10月21日,据“新疆发布”微信公众号,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为人民服务”航标被破坏一事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
近期,位于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为人民服务”航标遭到破坏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该区域属于其他草地,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对此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涉破坏航标人员张某龙、李某进行了多次询问,并到现场指认,组织执法人员及专家现场勘验、第三方勘测公司现场勘测。
经查,2024年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在“为人民服务”航标处驾车漂移,造成了该区域草地地表被破坏。目前,调查取证已完成,案件处理工作正在进行,处理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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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发布”微信公众号、新疆日报、九派新闻此前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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