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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以优异审判质效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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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明确部署,这既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人民法院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襄阳是国家明确的中部地区重点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重点支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湖北省委对襄阳发展寄予厚望,赋予襄阳“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定位。一直以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使命担当,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司法工作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襄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本期访谈,我们特别邀请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分享他们的经验做法。

记者:邹院长您好。襄阳是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重点支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委赋予襄阳“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定位。面对这一新使命,襄阳法院如何立足审判职能,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邹磊:《意见》强调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襄阳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在交通区位、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我们的核心做法是构建“三维一体”工作框架,具体包括:坚持政治领航把准方向、聚焦精度赋能促进发展、强化产权保护激发活力。

一是政治领航把准方向。襄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连续多年在全省中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名列前茅。近年来,有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4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二是精度赋能促发展。今年初,襄阳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两资三能”工程,襄阳中院迅速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为全市“两资三能”工程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市委“项目建设年”部署,成立项目推进司法服务专班,推行“四个一”工作模式,即一项目中有一档案、一团队、一方案、一联络员,制定“政治业务双研判”机制,累计走访项目企业31次,解决腾地、用工、融资等问题50余个。同时,我们注重将破产资产盘活纳入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统筹,主动向招商部门推送有价值的破产财产信息,助力“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新动能。三是产权保护激活力。我们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汉江流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自贸区及县级以上工业园区挂牌成立3个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和35个协同保护工作站,为地方特色产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5起案例入选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我院主导推动的“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入选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记者:在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率、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减轻企业诉累方面,襄阳法院探索了哪些行之有效的路径?其创新点和实际效果如何?

邹磊:我们始终聚焦最高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省委“降本增效”和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积极探索“三降一升”路径:降周期、降成本、降负担,提升司法获得感。核心是通过流程再造和机制创新,实现审判效率变革。

路径之一是全面落实“绿标签”制度。凡涉企案件立案时同步实现在办案系统标识和在卷宗上加贴“涉营商环境案件”专用标识,依法快速、低成本审理涉企案件,高效实现当事人诉权。全面畅通涉企案件立案通道,推行一网通办、只跑一次,做到一案一标记、快速流转、全程跟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主动为胜诉企业办理退费6573笔,退费金额达6402.06万元。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推动立案一网通办、只跑一次,司法鉴定周期持续压缩,胜诉退费实现“免申即享”。目前,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已缩短至61天,同比减少7天。路径之二是创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该机制的主要创新体现为“三个转变”:从法院单向评估转向法院企业双向互动,从笼统定性转向精准分级,从事后补救转向全程防控。具体操作上,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向企业送达告知书和自评表,引导企业自行评估司法活动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及具体需求。法官结合企业自评结果填写分级评估表,采取红、黄、蓝三级标记,并实行分级审批。机制运行以来,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到100%,覆盖19254件涉企案件,推动权益保障更加精准、解纷成本持续降低。路径之三是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我们制定《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建立超标的查封、拖延执行等问题的动态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实施“清风护航”专项行动,常态化整治超标的查封和拖延执行问题,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记者: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在依法高效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精准服务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有效盘活闲置资源方面,襄阳法院形成了哪些经验?

邹磊:我们着力打造“三重一活”机制:重兑现、重救治、重盘活,激活资源潜能,形成具有广泛影响的企业纾困品牌。多项核心案例已形成良好闭环示范效应。

一是攻坚执行兑现,让胜诉权益“颗粒归仓”。开展“荆楚雷霆”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企案件13192件,帮助企业追回欠款25.45亿元。在某集团与贵州某电力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中,面对跨省执行和被执行人进入预重整的复杂情况,我院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指导,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成功推动以1.06亿元股权抵债,并执行到位现金7445万元,总计1.8亿余元债权得到高效兑现,该案入选湖北法院涉企执行典型案例。此外,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我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出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襄阳市公安局关于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健全协同打击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二是深化破产重整,助困境企业涅槃新生。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2024年审结破产案件73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盘活资产32.9亿元,化解债务135.2亿元。在美洋公司破产案中,创新采用“政府主导风险管控、法院主导司法程序”模式,仅用5个月审结案件,成功促成东风公司百亿元新能源车基地项目投资落地。充分运用破产和解,仅用33天时间助力濒临退市的国新某能源公司化解债务危机,将城市污泥处理厂“起死回生”。三是创新府院联动,促闲置资源“高效盘活”。谷城县人民法院探索的“大财政体系司法对接联动机制”通过创新协同联动、资产盘活定向对接等方式,有效推动“沉睡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确权、处置和流转。共盘活有效资产3.5亿元,助力新上企业18家,新增产值25.6亿元。以某公司破产案为例,在资产多次网络拍卖流拍后,我们主动对接当地政府,精准推送信息至招商平台,最终引导意向企业以流拍价接盘,成功盘活40余亩闲置工业用地,促成新项目落地,预计年产值超亿元、带动就业200余人。该联动机制,被省营商办列为2025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四是健全修复机制,促企业信用“焕新活力”。我们积极推动信用修复,达成涉企执行和解案件2711件,将2057家已履行裁判义务的企业移出失信名单,对376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记者:在构建多元解纷体系,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方面,襄阳法院是如何绘就多元解纷“全景图”的?

邹磊:我们着力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推动平台立体互联、解纷网络全面覆盖、权益保障形成闭环,核心在于整合资源、前端化解。

一是沟通平台立体化。深入开展“法院+工商联”工作,我们连续五年走访市工商联,召开六次联席会议,建立九项工作机制,其中,联合市工商联建立涉企诉求快处机制,通过企业诉求集中答复会等活动,办理企业诉求59件,其中现场解答27件、核查处理32件。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工商联肯定,襄阳中院获评全省“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二是解纷网络全覆盖。建立“法院+工商联+商会”涉企纠纷调处机制,组建商会调解室57个,引入调解员146名,共调处涉企纠纷49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443余万元。深化多元解纷体系建设,诉前分流调解涉企案件3972件,调解成功率达53.6%。三是权益保障闭环化。制定《涉企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处理办法》,规范办理流程,实施“四查一报”机制:承办人自查、合议庭评查、专业法官会议核查、审判委员会复查,结果专报院长,形成问题处理闭环。同时,优先采取“活封活扣”等措施,释放土地厂房融资功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记者:湖北省委赋予襄阳“打造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新定位。襄阳法院将如何适应新定位新要求,持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邹磊:下一步,襄阳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重点推进“四提一强”,即提能力、提质效、提服务、提保障,强化政治引领。一是提能力夯实根基。我们将以能力建设为基,筑牢司法工作根基。通过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提升全院干警综合素养,强化政治素质、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提质效攻克难点。把执法办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狠抓质量、实抓效果、兼顾效率,聚焦上诉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关键指标,着力攻难点、疏堵点,确保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上一年新收案件比例不超过万分之五。三是提服务精准施策。坚持“多救治少清算”,破产审判突出法治化、市场化、协同化,加大困境企业救治力度;保持“求极致争最优”标准,营造鼓励创新、平等保护、诚实守信、高效便捷的司法环境。四是提保障防控风险。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模式,妥善审理金融、破产等商事领域纠纷。五是强化队伍锻造铁军。教育引导干警永葆忠诚本色、坚守干净底线、激发担当效能,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在我国的四级法院组织体系中,四百多个中级人民法院不仅要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还承担着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重任,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展现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宣传报道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亮点,本报“司法访谈”栏目,特开设子栏目“中级法院院长访谈”,约请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享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王洪 丁俐 张琦

见习编辑:闫钰 | 联系电话:(010)67550827 | 电子信箱:fyxw@rmfyb.cn

新媒体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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