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记载的被称为“酷刑”的惩戒手段,看文字便已触目惊心。其实那些刑罚早已超出惩治犯罪的边界,更像是统治者震慑臣民的工具。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十大酷刑分别对应哪些罪名。
第一种是车裂,也就是民间“五马分尸”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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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马分尸
这种刑罚其实多用来处置犯了“谋逆”重罪的犯人,比如背叛君主、发动叛乱。
最著名的,就是春秋战国时的商鞅。因他推行变法触动旧贵族利益,秦孝公死后,他便被人设局安上“谋逆”的罪名,被处以车裂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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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秦朝著名的嫪毐,因发动叛乱对抗秦王嬴政,也落得个被施以车裂的下场。
行刑的时候,人被牢牢绑着,四肢和头分别系在五匹马上。
等号令一响,马匹被控制着朝着不同方向狂奔,人的身体当场就被扯得四分五裂,鲜血溅在地上,围观的人看得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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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就是以此震慑臣民,谁敢反叛,就是这个下场。
第二种是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古代最折磨人的刑罚之一,多针对“大逆不道”之罪,像谋刺君主、背叛国家以及弑父弑母这类重罪。
明朝大宦官刘瑾,因专权乱政、意图谋反,被判凌迟之刑,据说行刑用了三天,割了三千多刀。
清朝时,太平天国的石达开兵败后,也因“谋反”罪被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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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要按规定刀数割肉,还得保证受刑者不死,让其在痛苦中慢慢煎熬,以此警示世人不敢触碰“大逆”的红线。
第三种是剥皮实草,明朝朱元璋专门用它惩治“贪官污吏”。当时规定,官员贪污银子超过六十两,就可能被处以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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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从受刑者后颈下刀,剥下整张人皮,再塞进稻草做成“稻草人”,挂在官府门口或城墙上。
比如明朝的贪官朱亮祖,因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被朱元璋下令剥皮实草,他的“人皮稻草人”挂在当地城门,警示其他官员不敢贪污。
第四种是腰斩,针对的罪名多是“欺君罔上”“重罪不赦”,比如编造谎言欺骗君主、犯下无法饶恕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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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晁错,因向汉景帝建议“削藩”,触动诸侯利益,被诸侯诬陷“欺君”,最终遭腰斩。
清朝时,河南学政俞鸿图,因科举舞弊被察觉,也被判腰斩。
受刑者被绑在砧板上,刽子手用重斧从腰部劈成两半,因上半身器官未受损,还能清醒感受痛苦,过很久才会断气。
第五种是烹刑,多用来处置“叛国投敌”“拒不归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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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刘邦的谋士郦食其,因劝说齐王田广归降刘邦,后来田广反悔,认为郦食其欺骗自己,就将他扔进大鼎,用沸水烹杀。
战国时,燕国的乐羊子攻打中山国,中山国国君将乐羊子的儿子烹煮,还送肉汤给乐羊子,以此逼迫他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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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刑罚是把人放进装满水或油的大鼎,架火慢煮,受刑者在滚烫中痛苦死去,威慑力极强。
第六种是宫刑,针对的罪名较杂,常见的有“冒犯君主”“重罪减死”,比如触怒君主却罪不至死,或犯下重罪后被赦免死罪改判宫刑。
汉朝的司马迁,因替李陵辩解,触怒汉武帝,原本被判死刑,后来他选择宫刑代替死刑,得以留存性命完成《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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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汉朝的张贺,因受太子刘据案牵连,被判宫刑。
宫刑对男性是割去生殖器官,对女性是“幽闭”,不仅伤害肉体,更摧毁尊严,受刑者还容易因感染丧命。
第七种是刖刑,也就是砍脚,多针对“盗窃”“作乱”等罪。
春秋时,楚国的卞和多次向楚王献璞玉,楚王却认为他欺骗自己,先后两次判他刖刑,砍去他的左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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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时,有规定“窃盗者,刖之”,也就是偷东西的人会被砍脚。
这种刑罚虽不致命,却会让人失去行走能力,往后只能在屈辱与不便中生活,以此警示世人不敢偷窃作乱。
第八种是黥刑,即在脸上刺字,多针对“流放”“轻罪惩戒”,比如犯下较轻的罪,或被判流放时,会先在脸上刺字做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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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林冲,因被高俅陷害,被判流放沧州,脸上被刺上字,走到哪里都被人认出是“罪犯”。
唐朝时,一些士兵逃兵被抓回后,也会被处以黥刑,刺上“逃兵”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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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种是绞刑,古代的绞刑不同于后来的方式,多针对“重罪但需留全尸”的情况,比如君主赐死大臣,或一些罪不至碎尸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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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美人,杨贵妃,因为“安史之乱”被认为是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唐玄宗为了堵住悠悠众口,只能忍痛割爱,赐杨贵妃绞刑。
明朝的方孝孺,因为拒绝为朱棣起草即位诏书,被朱棣判以绞刑(也有凌迟的说法,此处按常见的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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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时,行刑人会用绳子套住受刑者脖子,慢慢收紧绳子或者把人悬空吊起,让受刑者在缺氧中挣扎死去,虽不见血,却痛苦无比。
第十种是水滴刑,多见于民间记载,多用来处置“冒犯权贵”、“拒不招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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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者会被固定在椅子上,头顶悬着装满水的木桶,桶底小孔让水滴不断落在头顶。
刚开始只是头皮发痒,有点不舒服,但日子久了头皮就会被泡软腐烂,最后水滴穿透头皮碰到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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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水滴石穿,更何况是血肉之躯,这个水滴形的过程持续十几天,受刑者就会在恐惧中死去。
这种刑罚虽少见,却藏着对罪犯的极致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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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这些残酷的刑罚早已被废除,法律也不再以“折磨”为目的,而是追求公平与正义。
但史书里的这些记载,提醒着我们文明的进步来之不易,唯有珍惜当下的法治与人权,才能不让野蛮的历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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