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义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房屋腾空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严格依法推进执行工作的同时,贯彻规范文明执行的理念,刚柔并济,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搬离房屋,妥善处理了腾房难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史某某于2023年12月27日与被执行人田某某、冯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给付了房款56万元,但在合同约定的腾房日期2024年3月27日到期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搬离,申请执行人遂诉至孝义法院。后本院判决被执行人田某某、冯某某腾出该住房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给付相应违约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史某某遂于2025年5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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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后,被执行人承诺十五日内主动腾房,但逾期后仍拒不履行,本院于2025年8月8日在该被执行人占有的房屋及其小区公告栏依法张贴了腾房公告,并短信告知被执行人,限其于2025年8月18日之前自行腾空房屋。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本院一方面采取措施推进腾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反复耐心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向本院作出保证,于七日内腾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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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被执行人主动腾空了房屋,并与申请执行人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强制腾退既是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也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此次腾房行动既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又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彰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确保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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