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奚伟 通讯员:周鸿晨 李璐
2025年10月20日,武汉蔡甸交警在318国道新帮村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专项行动时,查获一名对法律毫无敬畏的驾驶员。该男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车,被查获时的一系列反应,更将其“法盲”的本质与无知无畏的态度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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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0时29分,一辆轿车在卡点前突然减速,蔡甸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六中队民警李浩东随即上前拦停检查。面对民警,车内面色泛红的驾驶员赵某试图通过多次“吹歪”快筛棒来蒙混过关。被问及是否饮酒,他面不改色地声称“没喝”,直到快筛棒亮起红灯,才笑着改口:“那不是害怕么!只喝了一点点。”而当民警要求查验驾驶证时,他竟一脸茫然,在民警反复提示下才反应过来,坦言自己“没驾照”。经查,赵某从未接受过任何正规驾驶培训,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从试图逃避检查到对基本驾驶资格一无所知,赵某的言行充分反映出其交通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与安全意识的极度缺失。这种将无证驾驶与酒后驾车双重严重违法行为集于一身的“无知无畏”,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最终,民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处。
【案例警示与安全提醒】
本案犹如一面镜子,照见了部分交通参与者法治观念与安全意识的苍白。它警示我们:
“不懂法”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每一位公民,尤其是打算驾车上路者,都必须主动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无畏”源于“无知”,后果却无比真实:驾驶是一项专业的技能,酒驾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任何一项都容不得半点侥幸。
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最高责任:每一次违法驾驶,都是在赌上自己和无辜路人的生命。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务必持证驾驶、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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