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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新法要求,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法院协同联动,推动新法在基层有效实施。10月17日,金湖法院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适用实务问题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张和明主持,金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新珍,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主题,聚焦新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经验共享等形式展开深入交流。县农业农村局从新法实施后遇上的成员身份认定问题、组织法与土地承包法中的矛盾点以及实践困惑展开讨论,县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分析涉农纠纷典型案例,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杜新珍表示,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新法内容和立法精神的理解掌握,在工作实践中,遵循立法原意,准确适用法律,切实依法裁判,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与各单位的联动配合,畅通沟通渠道,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注重创新工作举措,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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