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1日)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发布新城区处罚3起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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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新城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1.越洋托管,经营地址:新城区西七路291号,营业执照 92610102MADJ2MA102,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郭某某,身份证号:622701*********70,以个人名义在新城区咸宁中路155号付1号7栋2层,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 贾某某,身份证号:142601*********5X,以个人名义在新城区公园南路付10号1幢10210室,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检查组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西安市新城区教育订阅号
编辑:崔宁
审核:范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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