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深入人心
但不少人心里藏着这样误区
汽车不能酒后开
电动自行车总没问题吧?
正是这份侥幸
让许多人在饮酒后跨上“小电驴”
一步步驶向危险的边缘



(酒驾电动车酿事故)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又有哪些“酒骑士”上榜了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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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2日21时03分,交管九大队在昆明老320线桥头农贸市场开展夜间整治工作,当民警对一辆号牌为云A50**8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检查时,酒精快速检测棒发出警报并变红,同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味,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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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4日20时27分,交管九大队民警在长水航城航远路与梨韵路交叉口开展夜间整治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沿航远路由东向西行驶过来,民警闻到该驾驶人身上有酒味疑似饮酒,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8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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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21时37分,交管九大队民警在空港大道与广泽街附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疑似酒驾,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95mg/100ml,涉嫌醉驾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在不少人的认知里
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
只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算酒驾
但法律明确规定
醉酒后同样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
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一旦发生意外
受伤的后果是无法承受的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因酒精麻痹作用,骑行者的肢体触觉会比平时降低,行动笨拙,反应迟钝,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且电动自行车启动速度快、车辆稳定性差、刹车易失控,还缺乏一定的安全保护装置,更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致伤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骑行人若酒驾,在骑行过程中则很难及时接收路面的交通信息,危险系数更高。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导致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及时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则难以发现。
昆明交警提醒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
千万不能酒后驾驶
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务必佩戴好头盔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杨晨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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