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峰三农”,300022)于2025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及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南神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其中王新明、王红艳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山南神宇为王新明实际控制的企业。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周期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
减持价格将根据实施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维持3%不变。
股东背景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王新明、王红艳及山南神宇为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构成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红艳 22,325,606 4.52 王新明 21,036,589 4.26
(注:公告中未单独披露山南神宇的具体持股数量及比例,但其与王新明、王红艳构成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
承诺履行与合规性分析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王新明、王红艳此前已作出多项承诺并正常履行。根据公告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二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相关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而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从合规性来看,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告特别指出,虽然公司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但由于王新明、王红艳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山南神宇为其一致行动人,上述情形不影响其减持计划的披露与实施。
风险提示与市场影响
吉峰三农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为股东正常财务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公告同时提示,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调整。投资者需关注相关股东是否如期实施减持,以及减持行为对二级市场股价可能产生的短期影响。
吉峰三农表示,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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