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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有网友反映曹县铂金世家
不给开地暖和办理产证
获官方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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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你好我是曹县铂金世家的业主、铂金家世家己经交房两三年了、住户也很多了、我们业主要求给我们开地暖和办理产证、我们业主和物业沟通、他们都有任何理由来反驳我们、希望可以给我们办理产证和开地暖、望领导好好查一下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曹县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供暖问题。经调查,目前锦呈铂金世家小区庭院外主管网未对接,执法局正在和热力公司协商主管网对接事项。小区内供暖设施已基本完成,开发企业有部分合同尾款未与热力公司结清,县执法局将协助热力公司尽快回款。待小区各项用热基础设施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菏泽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县执法局将督导热力公司及时供暖。
2、关于不动产证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实行“自愿申请、依申请启动”原则,登记机关需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合规材料依法办理登记业务。
目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暂未收到铂金世家项目关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申请。经与开发企业沟通了解,该企业正处于首次登记材料准备阶段(首次登记即“大证”办理,是业主后续办理个人不动产证的前提)。待开发企业完成材料准备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首次登记申请,且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为其办理首次登记,确保企业顺利取得“大证”。
开发企业取得首次登记证书(大证)后,业主需与开发企业共同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转移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完税证明、身份证明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后,将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时限要求,第一时间依法为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保障您的合法产权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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