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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下传
象下传
第三十七卦:风火家人《家人卦》
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本义: 身修则家治矣。
程传: 正家之本,在正其身。正身之道,一言一动不可易也。君子观“风自火出”之象,知事之由内而出,故所言必有物,所行必有恒也。“物”谓事实,“恒”谓常度法则也。德业之著於外,由言行之谨於内也。言慎行修,则身正而家治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无择言;行必有常,即身无择行。正家之义,修於近小。言之与行,君子枢机,出身加人,发迩化远,故举言行以为之诫。
- 杨氏时曰:
言忠信则有物,行笃敬则有常。
- 胡氏炳文曰:
风自火出,一家之化自吾言行出,皆由内及外,自然薰蒸而成者也。
- 俞氏琰曰:
齐家之道自修身始,此“风自火出”所以为家人之象也。君子知风之自,於是齐家以修身爲本,而修身以言行爲先。言必有物而无妄,行必有恒而不改。“物”谓事实,言而诚实则有物,不诚实则无物也。“恒”谓常度,行而常久则有恒,不常久则无恒也。
本义: 志未变而豫防之。
程传: 闲之於始,家人志意未变动之前也。正志未流散变动而闲之,则不伤恩,不失义,处家之善也,是以悔亡。志变而后治,则所伤多矣,乃有悔也。
集说:
- 苏氏轼曰:
忘闲焉,则志变矣。及其未变而闲之,故悔亡。
- 杨氏简曰:
治家之道,当防闲其初,及其心志未变而闲之以礼,邪僻之意无由而兴矣。
程传: 二以阴柔居中正,能顺从而卑巽者也,故为妇人之贞吉也。
【案】 六二、六四之为顺同,顺者女之贞也。四位高,故曰“顺在位”;二位卑,故曰“顺以巽”。
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程传: 虽嗃嗃,於治家之道未为甚失。若妇子嘻嘻,是无礼法,失家之节,家必乱矣。
集说:
- 王氏弼曰:
以阳处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家之长者也。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是以家人虽嗃嗃,悔厉犹得其道;妇子嘻嘻,乃失其节也。
程传: 以巽顺而居正位,正而巽顺,能保有其富者也,富家之大吉也。
集说:
- 俞氏琰曰:
《礼运》云:“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岂以多财为吉哉?以顺居之,则满而不溢,可以保其家而长守其富,吉孰大焉?
本义: 【程子曰:夫爱其内助,妇爱其刑家。】
程传: “王假有家”之道者,非止能使之顺从而已,必致其心化诚合。夫爱其内助,妇爱其刑家,交相爱也。能如是者,文王之妃乎?若身修法立而家未化,未得为“假有家”之道也。
集说:
- 郭氏雍曰: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同大顺而无逆焉者,交相爱之义也。
- 龚氏焕曰:
交相爱,则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妇长幼莫不相爱,非特夫妇而已也。
本义: 谓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则人畏服之矣。
程传: 治家之道,以正身为本,故云“反身之谓”。爻辞谓治家当有威严,而夫子又复戒云,当先严其身也。威严不先行於己,则人怨而不服,故云“威如而吉”者,能自反於身也。孟子所谓“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也。
集说:
- 朱氏震曰:
威非外求,反诸身而已。反身则正,正则诚,诚则不怒而威。後世不知所谓威严者正其身也,或不正而尚威怒,则父子相夷,愈不服矣,安得吉?
- 郭氏雍曰:
象明“言有物而行有恒”,而此又言“反身之谓”者,家人之道所以成始成终者,修身而已。
- 赵氏汝楳曰:
爻於初言“闲”,三言“嗃嗃”,上言“威”。圣人虑後世以为威严有余而亲睦不足,故特释之以“反身”。谓“威如”者,非严厉以为威,反求诸己而已。
来源: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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