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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下传
象下传
第三十八卦:火泽睽《睽卦》
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本义: 二卦合体而性不同。
程传: 上火下泽,二物之性违异,所以为睽离之象。君子观睽异之象,於大同之中而知所当异也。夫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於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盖於秉彝则同矣,於世俗之失则异也。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集说:
- 荀氏爽曰:
火性炎上,泽性润下,故曰睽也。大归虽同,小事当异。百官殊职,四民异业,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归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 项氏安世曰:
同象兑之说,异象离之明。
程传: 睽离之时,人情乖违,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恶人而拒绝之,则将众仇於君子,而祸咎至矣。故必见之,所以免避怨咎也。无怨咎,则有可合之道。
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本义: 本其正应,非有邪也。
程传: 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义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夫子特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未”非必也,非必谓失道也。
集说:
- 王氏申子曰:
处上下睽离之时,不得不委曲以求合,故曰“未失道”,言於正道未为失也。
程传: 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则不安,又在二阳之间,所以有如是艰厄,由位不当也。“无初有终”者,终必与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刚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离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终睽之理。故贤者顺理而安行,知者知几而固守。
集说:
- 胡氏瑗曰:
“无初有终,遇刚也”者,言初为上之见疑,然终则知己之诚,而与之应,是六三所遇得刚明之人也。
【案】 爻有两喻,而象传偏举者,举其重者也。此举“见舆曳”以乘刚也,《困》三举“据于蒺藜”亦以乘刚也。易例,乘刚之危最甚。
交孚无咎,志行也。
程传: 初、四皆阳刚君子,当睽乖之时,上下以至诚相交,协志同力,则其志可以行,不止无咎而已。卦辞但言无咎,夫子又从而明之,云可以行其志,救时之睽也。盖以君子阳刚之才,而至诚相辅,何所不能济也?唯有君子,则能行其志矣。
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程传: 爻辞但言“厥宗噬肤,则可以往而无咎”。象复推明其义,言人君虽己才不足,若能信任贤辅,使以其道深入於己,则可以有为,是往而有福庆也。
集说:
- 项氏安世曰:
二以五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虽曲而通诸道。“遇主于巷”,将以行道,非为邪也。五以二为宗,而亲之。二五以中道相应,当睽之时,其间也微而易合,如肤之柔,噬之则入,岂独无咎,又将有庆。二五阴阳正应,故其辞如此。
- 何氏楷曰:
“厥宗”既“噬肤”矣,往则有相合之庆,盖决之也。
程传: “雨”者,阴阳和也。始睽而能终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尽亡也。其始睽也,无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极而合,则皆亡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
“羣疑亡”者,往与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负涂”、“载鬼一车”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羣疑亡也”。
- 王氏安石曰:
上九睽极有应而疑之。夫睽之极,则物有似是而非者,虽明犹疑。疑之已甚,则以无为有,无所不至,况於不明者乎?上九刚过中,用明而过者也,故其始不能无疑。
- 朱子语类云:
诸爻立象,圣人必有所据,非是白撰,但今不可考耳。到孔子方不说象,如“见豕负涂”、“载鬼一车”之类,孔子只说“羣疑亡也”,便见得上面许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到后人解说,便多牵强。
- 赵氏汝楳曰:
怪力乱神,圣人所不语,而此卦言之甚详,故圣人断之曰“疑”。盖心疑则境见,心明则疑亡。知此者,志怪之书可焚,无鬼之论可熄。
- 王氏申子曰:
孤生於睽,睽生於疑。今羣疑既亡,则睽而合,合而和,所以吉也。
来源: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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