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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
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根据《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盐医保发〔2025〕44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盐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医保发〔2024〕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范围
具有盐城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盐城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盐城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属地管理,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二、缴费时间
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三、缴费标准
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同步缴纳,具体标准为:
市区成年居民,每人5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
其他县(市)成年居民,每人470元;
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9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四、待遇享受期
2026年1月起至12月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时间内按时缴费的,将会有2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1.线上: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步骤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2.线下:银行网点缴费;或至就近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指导下缴费。
3.代收代缴: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4.家庭共济: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用医保个人账户为绑定的近亲属缴费。
六、温馨提示
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封顶线按规定提高;断保人员又再次参保的,连续缴费年数重新计算,大病保险封顶线也按规定降低。
具体文件详情见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医保热线电话:12393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来 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编 校:徐碧莲
责 编: 张宏伟 尹 鑫
审 核:刘友华 樊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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