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农商银行青墩支行涉嫌勾结中介、欺骗客户、违规放贷的实名举报,撕开了该行合规管理与内部监管的遮羞布。举报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触目惊心:从诱骗客户签字、拒绝交付合同,到与中介合谋收取高额佣金,再到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全面失控,勾勒出一幅权力失范、制度虚置的行业乱象。结合盐城各大网络中对“盐城农商行违规放贷,与中介勾结,市民花某凭虚假购销合同获贷,造成家庭惨剧” “盐城一银行违反相关规定被罚94.2万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道的过往,我们不得不追问:盐城农商银行的内部腐败与风控漏洞,究竟是偶发个案,还是系统性的沉疴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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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设计的“合规骗局”:银行操守的全面沦陷
举报材料显示,银行工作人卞某勇与名为宋某兵的中介相互串通,以“受托支付”为名,行“雁过拔毛”之实,从贷款中抽取高达高额的“中介费”。而所谓设备采购纯属虚构,当时正值疫情期间,江苏卓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又作为轻资产培训机构,根本不存在买卖设备的需求。此举已明显违反江苏省关于打击不法贷款中介的专项规定。更为恶劣的是,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刻意隐瞒担保人关键条款,不给担保合同,并通过中介等不合法手续,事后还实施骚扰与威吓。这些行为,彻底背离了银行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是对银行公信力的公然践踏。
二、信贷“三查”制度全线失灵:内部风控形同虚设
“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本是银行风险防控的核心机制,然而在此案中,这一机制全面崩塌。贷前阶段,对一家明显不具备贷款资质的轻资产公司予以放行;贷时环节,放任资金流入中介的指定的账户;贷后管理中对借款人家庭变故、担保人失信(据调查何某舟签订担保合同时,法院已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公司资产异常转移等重大风险信号视而不见,甚至主动建议以“借新还旧”掩盖问题。如此系统性的失职渎职,绝非“工作疏忽”所能解释,其背后极可能隐藏着深层的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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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行领导带头腐败:政治生态的溃败与品牌崩塌
在借款人的事实陈述里,青墩支行原行长卞某勇违规接受宴请和财物,在此刻更显警示意义:“上梁不正下梁歪”。支行负责人的行为失范,直接助长了团队文化的腐化。当行长可以为私利放弃原则,发生银行与中介勾结、牟取数万元好处费的行为,便成为一种必然。这揭示出基层金融机构腐败问题所具有的传染性与隐蔽性,不仅是个人道德失守,更是制度监督缺位下的系统性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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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如同一面照妖镜,映射出银行系统内部腐败的严峻现实:中介充当“白手套”,银行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客户在信息不对称中沦为被宰割的对象,而卞某勇们的权力寻租,则成为这条灰色产业链的“润滑剂”。此类精心策划的合谋,不仅直接侵害客户权益,更扭曲了金融资源配置,使本应注入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渗漏至私人口袋。
盐城农商银行青墩支行事件,为整个银行业敲响了警钟:反腐败、强内控,已刻不容缓。
第一,反腐必须“刨根问底”,坚决斩断利益链条。盐城农商银行总行与监管机构不能仅满足于内部处理,必须彻查“中介费”的资金流向,查明是否有银行人员参与分赃。对卞某勇应开展“回头看”,全面清查其在任期间的信贷业务,彻底清除“遗留毒瘤”。
第二,监督必须“利剑高悬”,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应强化总行审计与巡视的垂直力度与频次,同时,严格执行信贷各环节的终身责任制,让每一签字、每一盖章都成为责任烙印,使“失职必究、违规必惩”成为铁律。
第三,治理必须“透明开放”,主动拥抱社会监督。银行应建立畅通且受保护的举报渠道,鼓励内部“吹哨人”勇敢发声。对客户投诉与举报,须建立快速响应与公开反馈机制,将自身运营置于阳光之下,以重塑公众信任。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盐城农商银行此次风波,不仅侵害了客户权益,更动摇了金融稳定的根基。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坚决清除腐败毒瘤,筑牢合规与风控的防火墙,银行业才能真正肩负起服务实体经济、守护社会财富的使命。否则再冠冕堂皇的说辞都不过是一句苍白的嘲讽!
素材来源:网友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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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刘小平
校对:夏颖
来源:生活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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