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向阳视频报道,10月15日,网红旺仔小乔的“榜一大哥”发视频称“已经委托律师正式起诉旺仔小乔,结果和钱并非最重要,无法忍受多次被欺骗。一切交给法律。”
此前,其账号“别难过”向旺仔小乔发律师函,称要求旺仔小乔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80万元,若律师函送达起5日之内不履行义务,将起诉旺仔小乔。
此前据红星新闻报道,粉丝“别难过”曾发布图文称,“一周刷了二十几个‘华子’(嘉年华,约3000元人民币)”。图片显示,在嘉年华礼物榜中,他排行第二,赠送数量24个。由于“别难过”打赏金额高,被网友称作“榜一大哥”。
据“别难过”7月31日公开发布的律师函显示,他于2024年10月加入“旺仔小乔”粉丝团,因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声称“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诱导打赏,他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的合理期待持续向平台充值并打赏。
然而,“旺仔小乔”一方仅在平台后台与他联系,并多次表示“多帮我看看男厅、多看看女厅签约歌手(在旺仔小乔方语音厅消费)”“我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别坐第一排了你来坐我头上”;向委托人承诺提供演唱会门票;保证过年期间线下见面、提供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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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难过”基于对旺仔小乔方承诺的信任以及对获得签名、线下见面、演唱会门票等的合理期待,累计向平台充值人民币80余万元,其中50余万元充值款项全部用于在主播直播间打赏消费(打赏至账号“旺仔小乔”“小乔旺仔”)、剩余30余万元充值款项用于语音厅的打赏消费。截至发函日,“旺仔小乔”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承诺。
律师函称,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旺仔小乔”方的前述行为已构成欺诈性诱导消费行为。要求旺仔小乔方立即向“别难过”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项;立即停止以虚假承诺诱导用户打赏的行为;于律师函送达之日起5日内与律师取得联系。如“旺仔小乔”方不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回复律师函,“别难过”将委托律师通过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有权通过包括民事诉讼、刑事控告在内的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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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咨询“别难过”及发函律师,希望了解目前“旺仔小乔”方是否答复、“别难过”方是否提起诉讼或报案等,截至发稿暂未收到答复。
据“别难过”此前公开发布截图显示,他曾向“旺仔小乔”提出“我就想要个签名”“可以送我演唱会门票吗”等请求,“旺仔小乔”均未明确答复。
另据白鹿视频,7月27日,查询数据平台显示,旺仔小乔粉丝量2344.8万,而今日已掉至1648.9万,掉粉696万。
第三方数据平台显示,该账号1-20S视频预估报价为20万。21-60S视频预估报价为25万,60S+视频预估报价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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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网红“旺仔小乔”因“蒙面演唱会”“歌曲原唱”等问题持续引发热议。其原计划于8月9日举办2025“探寻者”演唱会。演出计划以不露脸的形式进行,票价在268元至968元之间。该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部分网友不满,争议主要集中在票价、演唱形式及原创作品占比等方面。
7月26日,旺仔小乔演唱会主办方发布延期公告称,因艺人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原定演唱会相关的舞台内容设计和需求,无法保证最佳表演效果,经多方审慎评估后,旺仔小乔2025“探寻者”演唱会-上海站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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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因“旺仔小乔”在直播中称《年轮》原唱仅为张碧晨,否认汪苏泷的原唱身份,也持续引发关于歌曲原唱的讨论。
7月26日,因为蒙面演唱会引发巨大争议的网红歌手旺仔小乔发布道歉信后,但随后又因查重率被质疑高达97%,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旺仔小乔发布的道歉信称,关于计划举办蒙面演唱会引发的广泛讨论和争议,自己一直在密切关注并深刻反思。她表示“真诚接受所有批评与指正”,并承诺将“加强内容审核”、“确保始终传递积极、正向的价值”。随后,网友通过检测工具发现道歉信查重率高达97.18%,并调侃“难道就原创了一个自己的名字?”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或许是因为旺仔小乔发布了道歉信后被AI抓取,才导致查重率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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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网络打赏引发纠纷
打赏款项并非均可支持返还
红星新闻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过去曾发生过类似的要求返还打赏款项的诉讼,对于打赏行为的性质认定不一。
2024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该案中,一男子向女主播打赏约6万元,要求主播退还打赏金额,提出主播邀请男子外出游玩,并承诺与男子处对象,同时要求男子进行打赏,在打赏后,主播又在一起游玩过程中故意发生争吵,双方不欢而散,男子认为主播以处对象为由诱使自己做出了为其打赏的意思表示,打赏是基于欺诈产生的合同。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两人除了平台上联系外,在实际中确有短暂交际,但大部分处于网络交往状态,在主播向男子提出恋爱意思表示,要求为其在直播平台刷礼物时,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应当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一个理性的判断。男子“自愿按照有关规定和行业规则注册成为直播平台用户,并在使用直播平台的过程中观看、充值、打赏主播,应对其打赏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该案最终判决,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
2025年1月,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该案中,男子打赏女主播约25万元,转账约4万元,双方有暧昧聊天,后男子发现女主播已婚已育,要求撤销赠与。二审法院认为,双方认识不久后即加微信私聊,除直播间的互动外,二者还在微信上持续进行暧昧的聊天,并且多次互相给对方发具有特殊意义如“131.4”元的转账红包,俩人之间的暧昧情感语言和具有特殊情感含义的联系使男子陷入了主播会与其建立恋爱关系的错误认识。因此,男子在平台对主播的打赏行为及转款行为“并非基于欣赏其直播表演,而主要基于俩人私下暧昧关系的赠与行为”。该案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主播返还男子金额约8万元。
2025年7月,上海二中院发布文章提及,近年来,因网络打赏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但打赏款项并非均可支持返还。关于主播获取的款项是否能够主张返还,应基于打赏者与主播之间的具体关系认定。如双方有超出正常范围的接触,且打赏款项远高于一般打赏金额,则应认定为赠与合同。在此情况下,打赏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如打赏行为是偶发性的,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并无不当接触,且款项亦符合一般打赏标准,不存在肆意挥霍的行为,则应认定为服务合同,一般不支持返还。
现代快报/现代+ 综合 九派新闻、向阳视频、白鹿视频、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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