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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涉酒醉驾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0月1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开展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及夜间、凌晨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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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当天,秋雨淅沥,时下时停。降雨天气没有阻挡整治行动的开展,反倒让不少驾驶人产生了侥幸心理。淄博交警共出动警力656人次,警车112余台次,设检查点78处,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058起,其中酒醉驾76起,涉牌涉证5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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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7点15分,在桓台县兴唐路与友谊路路口,桓台交警对一辆电动四轮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的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查,驾驶人曾于2023年2月因酒驾被查处,此次属于“二次酒驾”,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厉处罚。
8点19分,在博山区执信路秋泉路路口,博山交警检查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驾。据了解,驾驶人因朋友急事需送钱,“一时着急忘了喝过酒才开车”,随后被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取证。
10点50分,有群众举报在淄川区庆淄路与松龄路路口,一辆小型汽车长时间停在路中间影响通行。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驾驶人在车内酣睡,车门一开酒气浓烈。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拒不配合吹测。经多次尝试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
8点55分,沂源县荆山路天桥路段,沂源交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行迹异常,迅速上前检查。经对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11点54分,在张店区柳泉路华光路路口,张店交警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将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目前,以上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淄博交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始终保持对酒醉驾违法行为严管高压态势,已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747起。淄博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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