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从查处的案件中暴露出你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建议从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水平、健全内控机制等方面,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近日,湖南省新田县纪委监委对某县直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执纪、深化治理的重要手段,聚焦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暴露出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对症开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扛起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把准“病灶”,开好“药方”,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调查研究有关单位的行业特点、人员情况以及案发规律,从日常监管、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追根溯源,提出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建议措施,推动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在推动“点”上纠治的同时,推动系统共性问题联动整改。
此前,该县枧头镇财政所年轻干部柏某挪用公款用于网络赌博。案件查实以后,新田县纪委监委及时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解决乡镇财务监管缺失问题。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以“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为契机,针对年轻干部特点,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紧抓年轻干部新入职、新提任、新转岗等关键期,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年轻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督促各单位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健全廉政档案制度、实施廉情报告制度等,查找年轻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补上漏洞。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点到为止”、整改落实“走过场”等现象发生,按照“谁承办、谁建议、谁监督落实”的原则,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约谈督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建议书采纳和落实情况进行反馈,确保建议落地见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情况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锋 殷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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