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马琳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关于对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管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5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马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由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建立严厉打击营销欺诈的长期机制,开展摸查、突击检查,坚决铲除营销欺诈窝点。
答复:1、根据《郑州市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制度(试行)》工作要求,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每个季度牵头召集郑州市食品安全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包括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目的是收集整理各部门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媒体舆情等食品安全方面的风险信息,通报食品安全政策形势变化及新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研究会商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措施和对策,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该长效机制运行以来,形成了协调、统一、高效的多部门协同执法体系。
2、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市监文〔2024〕48号)工作部署:加强与公安局、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广播电视、网络信息、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行业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厉查处辖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销售场所和许可载明地址不相一致等无证经营行为。对于以讲座营销等欺诈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一律按无证经营保健食品定性查处。
答复:2024年开展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期间,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局印发了《关于对各类健康养生门店违法营销宣传行为进行清查整治的通知》,部署对全市“按摩”“艾灸”“健康养生”等注册登记或未经注册登记正在经营的企业商户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处置。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大批健康养生门店坑老骗老案件,有力震慑了这一让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
1、市局全程督办,新郑市局、金水区局查处的“丽福健”系列案件,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部署全市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各类健康养生门店开展4轮集中清理排查,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6次。最终“丽福健”公司被新郑市局处以200万元罚款。维护了老年群体合法权益,打击了健康养生门店的“坑老”气焰。
2、巩义市局经过摸排走访,发现一起利用会销讲座形式从事养老诈骗活动案件。2024年5月26日凌晨,巩义市局联合公安部门突袭检查该会销地点,调查发现从事违法“会销”活动人员11人,上当受骗老年人近100人,现场退还受骗老人现金20余万元,查封涉案物品298件,涉案物品价值75万余元。巩义市局已依法将上述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3、全市健康养生门店清查期间,上街区局部署基层执法人员在清晨6点对辖区内专门向老年人违法兜售健康养生食品、用品和保健服务的养生门店进行登门暗访,共查处存在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违法经营行为门店8家,罚款18.1125万元。
三、严厉查处市场上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来源不明的“三无”保健食品,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
答复:1、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市监文〔2024〕48号)重点部署: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质量安全、标签标示、专区专柜销售和消费提示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2、2025年3月至12月,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郑州市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打击线上线下经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掺假掺杂,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保健功能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辖内宾馆、酒店等营业场所不得为营销欺诈人员提供会议营销场所,对于擅自违规提供场所并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追究连带责任。
答复:1、加强宣传培训。定期组织旅馆从业人员开展防诈骗、传销培训,教育识别常见诈骗、传销手段,掌握应对举措,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强化四实登记。督促旅馆严格落实入住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加强监控和防范措施。
3、大型会议报备。督促指导旅馆针对接待超100人大型会议实施报备机制,便于实时掌握会议基础要素信息,提升防范风险水平和能力
五、定期在人流聚焦区域开展宣讲活动,曝光营销欺诈行为,对于营销欺诈的危害进行宣传引导,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专人负责跟踪和处理营销欺诈事件。
答复:1、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老消费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市监文〔2024〕48号)工作部署:要通过各类普法宣贯活动,在广场、社区以及媒体上加强对涉老欺诈行为的集中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广告、网络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合法诚信生产经营。发布消费提醒提示,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意识、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团体。
2、2025年4月16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对举报农村地区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公告》(2025第4号),其中就规定对举报违法经营“不合格”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健治疗功能的食品的奖励措施。
日期:2025-10-14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