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电,赤天化(600227.SH)于10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贵州安佳矿业有限公司7·15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展。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25万元,被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出具的《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安佳矿业矿长、法定代表人张冰等7名管理人员对事故负有领导或主要责任,被处以暂停安全生产管理执业资格30日,并合计罚款52.0862万元。此外,辅助队副队长张孝平被处以警告,公司企业管理及安全环保部主管唐茂胜亦因领导责任受到相应处罚。安佳矿业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处以70万元罚款,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
赤天化在公告中指出,安佳矿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运营桐梓县花秋镇花秋二矿,核定年产能60万吨。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占赤天化合并报表总资产的20.58%,2024年度营业收入占比为1.03%;2025年上半年末,其总资产占比为22.95%,营业收入占比为1.89%。事故发生后,安佳矿业已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暂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10月11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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