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和五年(公元831年),汉州仕邡县( 今四川什邡县)有一百姓名叫王翰。此人常常游窜在集市中,靠倒卖小商品赚取微利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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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王翰照常在集市里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各种商品,忽然两眼一黑,一头栽在地上,暴毙而死。
其家人听闻噩耗,哭天喊地跑到集市,把他的尸体拖回家中办理后事。
谁料王翰停放了三日,奇迹般复活了。家人惊愕,不知是人还是鬼,便试着询问起来。
王翰说:“我死后被阴差带到了地府,那里连我在内一共有十六魂在大殿中,经一番审问裁决,那十五人各自被分配到别的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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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我一人被带到另外一司处等待,正当我疑惑不解时,来了一位穿青色衫袍的少年,自称是我侄子,还说他是冥官的文书,随即叫我随他一起阅览册籍。
他在翻册籍时,又说是我的哥哥,但是他的相貌并不像我的兄长。
此兄长说:有一头有冤情的牛,控诉你焚烧山林草木,利用灰烬肥田时,冤枉把它烧死。
还有,你曾经卖竹子给杀狗人做箜篌( 古代弦乐器),此乐器对竹子的品质甚是考究。卖狗人用狗抵付竹款,你又杀死了两条狗。那两条狗死后来到冥司同样告你状。
庆幸的是,现下你的名字还未出现在死籍上,暂且可免于一死,不过,你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功德吗?
我说:诚心设斋祭祀,并抄写《法华经》和《金刚经》……话未说完,他们都摇头说不可以,恳请我每日念诵《金刚经》七遍给他们便可。
兄长听后高兴地说:够了,够了……话音刚落,我就复活了。”
王翰把去地府的所见所闻如实向家人叙述了一番。
正当家人沉浸失而复得的喜悦中时,王翰却毅然而然地做出一个令人出乎意料的决定。
那就是舍弃俗世的家,出家当和尚。家人很不理解,倍感伤心。可王翰去意已决,谁也劝说不了。
王翰给家人说:“平日里我们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事,说不准死后都有可能被清算。
对家禽动物的残杀,一分一毫也都是要还的。我得以死而复生,是多么幸运,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多做功德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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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翰走了,家人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泪眼朦胧,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出家当念经和尚?
或许只有经历过、看见过的人才知道因果真实不虚吧?只有明白的人才知道欠下的债迟早都是要还的吧!
选自《酉阳杂俎》声明:本故事内容皆为虚构,文学创作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切勿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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