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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我们的传统,父母打孩子不犯法,老师打学生不犯法,女人打男人也不犯法。但马来西亚的警察,显然不这样看。
2025年8月13日晚,中国籍女子方富媛,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携两名儿童出境时,移民官因系统未记录其入境信息,请其暂离柜台,以让其他乘客通行。
方女士勃然大怒,中华女儿多奇志,随即对移民官辱骂并施以拳脚,扬我国威。强行扯下其头巾、推搡致其头部撞击金属柱,造成官员脑震荡及面部损伤。
眼看小小移民官不是对手,机场急召安保人员数名,众人一起下水才将她拿下,并投入监狱。
让方女士不解的是,这么一点小事,马来西亚郑重其事,将其诉诸法庭。8 月 18 日,开庭审理。被控违反马来西亚《刑法》第 332 条——“故意伤害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根据法律,这条罪名最高可判三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处。
方女士的律师也提出了辩护。他强调她此前没有犯罪记录,而且家中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一个才一岁半,一个五岁,几乎完全依赖母亲。他把这次冲突归咎于“沟通不畅”,称当事人只是情绪失控,并非故意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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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官并不认同。不过鉴于方女士态度较好,承认错误,最终法院判处方富媛一个月监禁,并罚款2000令吉(约合人民币3100 元)。如果罚款不交,还得再坐两个月牢。判决书由法庭翻译用普通话宣读,方女士在庭上点头认罪。
看来,方女士也是习惯成自然,家中有一定的底子,但显然比不上那位杨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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