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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茂名高州市出台了一份名为《高州市深化留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的新政,旨在解决一个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农村集体“留用地”的闲置与开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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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一定比例留给村集体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留用地未能及时有效利用,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村集体甚至还面临被征收闲置费乃至被无偿收回的风险,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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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茂名油城圈小编为大家梳理了这份方案给出的“三大出路”:一是自主开发,有能力的村集体可以自己投资建设经营;二是政府收储,村集体可以将土地交由政府收储,补偿方式非常灵活,可以选择直接拿钱,也可以选择换取“房券”(用于优惠购置其他物业),或是“货币+物业”等组合方式;三是合作开发,村集体可以与国企或民企合作,通过转让或出租土地的方式,共同开发并分享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也划出了“红线”,明确严禁利用留用地建设商品房(小产权房)进行销售,并对违约的开发主体建立了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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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油城圈认为,高州的这一探索,为盘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本。那么,高州的这一新政,能否在茂名全市范围内推广实行呢?各位茂名朋友,你们村里或家里的土地,又是如何利用的?有没有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来源:高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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