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长期以来,文化路南段夜市(柳江路至金江路段)每日下午6点至晚上12点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质量,噪音扰民屡禁不止,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市民反映极为强烈。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维护文明城市形象,彻底解决文化路南段周边区域道路拥堵、环境卫生差及噪音扰民等问题,现就文化路夜市取缔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依据
根据《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规范措施
1.2025年10月26日起,文化路周边区域内禁止各类摆摊占道经营行为。
2.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各类摊点进行取缔,不听劝阻的,将严格依据《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暂扣违法经营工具,并处以200元—1000元罚款。
3.如仍有摆摊需求者,可到规范化市场内有序经营。请广大商户遵章守纪、积极配合。
请广大流动商户积极配合,为创建安全畅通的城区道路通行环境添砖加瓦。
源汇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区城管局)
源汇区干河陈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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