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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回到老家整理祖宅时,在抽屉里发现了爷爷留下的宅基地使用证。他却不知道如何将这份家族财产合法继承下来。面对村委会、公证处、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他感到茫然无措。随着老一辈离世,祖宅的继承确权成了亟待解决的法律难题。
01 农村祖宅继承的法律基础
农村祖宅继承的本质是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这意味着,当我们继承祖宅时,实际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和与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民法典》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地随房走”是我国宅基地房屋继承的核心原则。一旦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继承人也就相应取得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未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02 祖宅继承的确权条件
不是所有祖宅都能顺利继承确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首要条件是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时农村建房的规定。
对于不同时期建造的房屋,确权规则有所不同:1982年前建造的房屋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1982-1987年间的超标部分依地方政策处理;1987年后建设的则仅登记批准面积。
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建造审批手续。如果祖辈建房时办理了宅基地申请、规划许可等手续,对确权极为有利。若无审批手续,则需要提供能证明房屋建造时间及归属的证据,如祖辈的遗嘱、分家协议,或村里的证明、邻居证言等。
继承人的身份也会影响确权结果。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祖宅相对顺畅,而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则面临更多限制。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但会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03 继承确权的具体流程
办理死亡证明是继承确权的第一步。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是后续所有手续的基础。
紧接着是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等。
有遗嘱的还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完成公证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确权登记是关键环节。申请人需要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和实地查看,确认房屋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相符。
最后是审核与发证环节。登记机构对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将申请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核准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整个流程通常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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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04 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祖宅继承确权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宅基地面积超标是常见问题之一。
根据自然资源部规定,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对于非集体成员继承祖宅的情况,操作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交继承公证,经村委会公示30日,再由乡镇政府审核,最终在证书上注记“合法继承”。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农村祖宅后,不能翻建房屋,待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一户多宅”也是常见问题。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而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相应注记。这意味着,即使因继承导致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也是可以确权登记的。
对于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老宅,可按“三级证明”流程处理:村委会出具历史使用证明,四邻签字确认界址,乡镇政府审核公示。这种方式为许多权属来源材料不全的祖宅提供了确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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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05 继承确权的费用构成
许多继承人关心继承确权需要多少费用。总体而言,继承确权费用主要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等。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如果涉及房屋评估,还会产生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不动产登记阶段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缴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1.5%的契税。
综合全国情况来看,普通农村自住房产的继承确权总费用通常在2000-5000元之间。费用因地区而异,经济发达地区通常高于偏远地区。
重要的是,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本身不用交税。这为许多农村家庭减轻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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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线索:福建办理宅基地继承情况
06 常见问题与解决办法
许多人在祖宅继承确权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材料不全是最常见的障碍之一。
特别是年代久远的老宅,可能没有任何权属证明。这时可以收集各类辅助证据,如祖辈建造房屋时的用工记录、购买建筑材料的凭证、老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房屋的建造事实及相关情况。
家庭内部意见不一也会影响确权进程。当存在多个继承人且对继承份额有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确定份额后再办理确权。建议所有继承人共同参与确权过程,避免后续纠纷。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例如,房屋由祖辈建造,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他人名下。这种情况下,需要先通过法律程序确认权利归属,再进行确权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祖宅位于拆迁规划区内,确权登记可能会被暂停。这种情况下,需要先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再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从自然资源部到各地县级政府,都已出台了宅基地确权的具体实施细则,数字化登记、历史问题特赦、权益可流转成为三大新趋势。
确权后的祖宅,虽然城里子女不能翻建,但可以维修加固延长使用年限。每逢佳节,带着子女回到修葺一新的祖宅,在堂屋讲述家族故事,这或许是农村祖宅最好的归宿。
资料来源:
本文综合自《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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