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挥中心,被执行人陶某已在其住处被成功控制,正依法拘传至法院。”随着淮安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汇报,一场针对被执行人陶某的执行行动取得关键进展,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僵局也随之被打破。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陶某的纠纷源于2018年的一笔交易。陶某因承接装潢工程的需要,从张某处购买热水器、电视等货物。陶某在收到上述货物之后却未如约支付相应的货款。张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陶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张某货款5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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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陶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陶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陶某始终避而不见,既不申报财产,也不主动联系法院协商还款事宜。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陶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停滞。
前不久,案件迎来了转机。张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陶某近期一直躲藏在家中。执行法官立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在天还未亮时便迅速行动,在到达陶某家时,陶某仍在呼呼大睡。执行干警叫醒了陶某,并将依法拘传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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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调解室内,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陶某起初仍以没钱为由推脱责任。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法律威慑,陶某的态度逐渐转变,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当场表示愿意还款,但目前确实没有足够的资金一次性付清。随后,陶某通过电话联系了其妻子王某。王某赶到法院后,主动提出为陶某的债务提供执行担保。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张某与陶某、王某进行了协商。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陶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张某支付2000元;剩余款项按月支付;王某自愿以其名下的一处房屋为陶某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若陶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直接执行该房屋。协议签订后,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法院对该担保财产进行了登记备案,双方一同签下了调解协议,僵持已久的案件终于得以成功化解。
来源 | 淮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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