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浙江义乌的王老汉拿着自己做的狩猎陷阱准时上山抓住野兔吃吃,然而走到山上一条小路的时候,老王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烂的味道,这种味道很难形容,但王老汉却认为可能是有野兽死在了路上。
于是王老汉小心翼翼的往臭味散发出来的味道走去,然而走近的时候,王老汉直接吓成了小王,因为那腐烂的东西可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条露出来的腿。
老王连滚带爬地下了山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经确认腐败的确实是一具女尸,死者的头部已经呈现白骨化, 死者轻度腐败,面部已经无法辨认,结合边上带血的石头,警方认为面部如此惨烈的骨折应该是石头砸的。
除此之外,警方发现女子的内裤被褪到了膝盖下面,很显然有被性侵的痕迹。
法医在对尸体进行初步勘查时,发现死者的指甲都不见了,而这么短的时间指甲根本不会腐烂不见,这就奇怪了。
法医之后对尸体进行了尸检,结果发现女孩的年纪在17周岁左右,可以说非常的年轻。
结合死者穿的衣服,警方怀疑她可能是从事足浴洗浴之类的工作。
为了尽快确定死者的身份,警方发布了大量的通告,经过数天的努力,最终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年仅18岁的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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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了解,蒋娟只读过小学,辍学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打小工维持生活,但根据警方的调查,案发前蒋娟在一家迪厅工作,并且人际交往极其复杂, 交往过的男友至少有20任,并且每一任交往的时间都不长。
根据通话,警方找到了蒋娟的最后一任男友刘康,对于蒋娟的死刘康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同时警方也从他的口中了解到,蒋娟确实是一个私生活混乱的女孩子,非常的随便就可以和别人上床。
为了和蒋娟分手,刘康说自己让2位朋友把蒋娟赶走了。
警方立即找到了这二人,分别是王官运和裴健康,面对警方的审讯,二人很快就交代了自己杀害蒋娟的犯罪事实。
对于自己杀人的事情,二人显得似乎并不在意,并且表示杀蒋娟只不过是顺手的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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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刘康和蒋娟同居的时候,裴健康和王官运就认识了蒋娟,并且也是从刘康口中得知蒋娟在迪厅工作,非常的随便,谁上都可以。
就这样,案发当天,王官运就要在家里把蒋娟给强奸了,但遭到了裴健康的阻拦,他认为在这里不方便,其实他们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要抢劫蒋娟。
他们认为蒋娟在迪厅工作肯定很有钱,就想着把蒋娟抢了,然后把她强奸了。
或许是真的比较随便,男友不在家,蒋娟竟然和二人聊得火热,聊天过程中,蒋娟突然说自己想吃柚子,而当时柚子不好卖。
王官运则表示自己知道山上哪里可以摘柚子,蒋娟一听便同意跟着二人进山了。
到了山上,王官运就忍不住了,一把将蒋娟推到在地要强奸了,这是裴健康也来了,蒋娟拼命挣扎,但二人死死的掐住了蒋娟的脖子一直到她死亡。
蒋娟被害后,二人并没有停止他们的犯罪行为,他们将尸体拖到了边上,对尸体进行了侵犯,为了防止尸体被人辨认出来,二人不仅用石头砸了蒋娟的面部,甚至还拔走了蒋娟的指甲。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二人均被判处死刑。
蒋娟15岁就离开了老家来到义乌打工,期间和家人不联系,又不想吃苦,于是一步步走上了歧途,最终死于歹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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