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10 月 20 日深夜,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外的非机动车道上,红色雪佛兰轿车的灯光划破黑暗。21 岁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倒了骑电动车的张妙。这本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在他转身取刀的瞬间,沦为突破人伦底线的惨案。
![]()
“怕她记下车牌找我麻烦”,后来药家鑫交代的动机,成了刺痛公众神经的利刃。他持尖刀朝着张妙的胸、腹、背部连捅 8 刀,直到对方没了气息才仓皇逃离。
逃逸途中,他又撞伤两名行人,最终被围观群众拦下 —— 此时的他不会想到,这起案件将在八个月后,成为搅动中国司法与民意的标志性事件。
案发第四天,在父母陪同下,药家鑫到公安机关投案。这份 “自首” 情节,后来成了法律界争论的焦点,但在当时汹涌的民意面前,显得格外无力。
![]()
舆论漩涡:从个案到公共事件
2011 年 3 月 23 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媒体的密集报道让药家鑫案迅速突破司法范畴。有媒体渲染其 “官二代”“富二代” 身份,尽管后来被证实不实;药家鑫那句 “农村人难缠” 的供述,更激化了城乡身份对立。
网络上,舆论几乎一边倒。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央视直播中提出 “弹钢琴重复性动作” 的分析,瞬间引来铺天盖地的辱骂,即便她强调 “接受批评但不接受歪曲”,仍难敌网民怒火。
![]()
更戏剧性的是,五位西安学者联名呼吁 “免死”,称 “舆论喊杀非好现象”,结果被网友斥为 “炒作”,遭遇了 “全国板砖”。
被害人家属的态度异常坚决。面对药家后来的协商请求,张家明确表示 “一分钱不要,也要维护法律尊严”,即便药家鑫的母亲跪地求饶,也没能动摇他们的决心。
4 月 22 日,一审判决下达: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张家经济损失 45498.5 元。
![]()
临刑遗言:被拒绝的眼角膜
药家鑫提出上诉,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5 月 20 日维持了死刑判决。法院认定,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2011 年 6 月 7 日,行刑日到来。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药家鑫向赶来见最后一面的父亲药庆卫留下两句话。一句是对父母的忏悔:“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原谅我不能养老了,下辈子再报答”;另一句是他的遗愿:“我想捐出眼角膜”。
![]()
这个看似 “赎罪” 的请求,却让一直沉默的药庆卫突然情绪崩溃。他攥着儿子的手,声音颤抖却异常坚定:“你把你的罪恶都带走!不要再连累别人了,没人愿用一个杀人犯的眼角膜!”
在场的法警后来回忆,药庆卫说这话时,眼泪砸在地上,却始终没让儿子看见自己的脆弱。
![]()
最终,药家鑫穿着最喜欢的衣服被执行死刑,眼角膜捐献的愿望没能实现。而他死后,网络上竟出现大量 “叫好声”—— 在公众看来,这是对生命底线的捍卫。
余波未平:民意与司法的长久博弈
![]()
药家鑫伏法后,案件的影响仍在延续。
2011 年 7 月,云南李昌奎案引发争议时,网友直接喊话 “李昌奎杀两人不死,药家鑫岂不死得冤?”,97.95% 的投票者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这种 “参照效应” 让司法陷入被动。
药庆卫的生活也没能回归平静。因不满被害人代理人张显在案件审理中及判决后的言论,他提起名誉权诉讼。2012 年一审胜诉后,因张显仅发布一天致歉声明便停止,且仍以 “杀人犯之父” 相称,药庆卫再次上诉,这场官司又持续了数年。
![]()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所言,药家鑫案本身并不复杂,但其暴露出的媒体与司法、民意与审判的关系问题,至今仍值得深思。当 97.95% 的网民要求死刑时,司法如何在尊重民意与坚持独立审判间找到平衡?当个案被赋予太多社会情绪,法律的标尺又该如何坚守?
这些问题,或许比 “被拒绝的眼角膜” 更值得我们长久回望 —— 药庆卫那句 “别再连累别人”,既是一位父亲的绝望,也是一个社会在激情过后,应当正视的冷静命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