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和一个兄弟聊起天来,说到他们那边发生的一起火灾。
火灾发生在一个偏远乡镇上,发生火灾的地方离乡镇消防队大概有几十米远吧。但是火灾发生的时候,专职消防队的队员是“居家值守”,也就是不在队上,队长也不在队上,接到电话后通知队员出动,结果就晚出动了5-6分钟,到场之后战斗力也不是很强,最后人没救下来,死了好几个。
因为这个地方离县城还是挺远的,国家队出动差不多有接近一个小时的路程,国家队到场,火灾的结果已经无可挽回了。
后来开会嘛,总队长就非常生气,就说:什么居家执守,居家执守那叫消防队吗?消防队那就应该24小时在队值守。
总队长生气当然是有道理的,消防队确实不能居家值守。但问题是,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
其实这个道理并不复杂,没钱呗。很多事情都是钱的问题,在这个偏远地方,如果给专职队员每月固定发一万块钱,你让他回家他都不走。但是如果只发一千块,就很难要求他每天24小时在队了。
我记得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还有不少县是没有消防队的,更不用说乡镇了。那时候还有些故事:
某个县,因为县长不想投资给消防队买消防车,最后支队长一生气,把当地消防队给撤了;
我们这也有个县,没有消防站,也没有消防员,只有一台消防车停在消防科的门口,发生火灾的时候,科长就开着消防车去现场,然后喊现场的人抱水带,他在车上加油门,打完这车水如果灭不了,那就算俅。
国家给的消防编制,主要是满足大城市的,在当时连县都没怎么太多考虑。当然后来经济发展了,消防的编制也增加了一些。
但是总体来说,国家队的编制并没有增加太多,不包括森林的话,国家队现在给消防员的编制大概也只有12万人(其他5万是干部),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按30人一个队的标准,能建4000个队,那我们有多少个县呢?我们有2843个县(包括区),每个县(区)还平均不到2个队(站)。所以,国家的意思就是,国家出钱的消防队保护的主要是城市,那么最多也就到县,防火灭火,都以城市为主。
随着经济逐步发展,有些乡镇有钱了,那么这些乡镇建设消防队也就有了基础。但是国家队没有编制,要建就建专职队吧。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光是城市中的建成区,国家编制都不能满足需要,一个站30个的满编也几乎没有了,只能招合同制队员来补充。
在十几年前,乡镇消防力量快速地发展了一波,有很多乡镇都建了队站,配了人,买了车。现在经济转入下行期,这波力量怎么维持,有没有必要保留,又成了新的问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钱的时候能各种发展,没钱的时候也会各种收缩,这就是社会规律。建消防队也是有性价比的,懂得都懂。居家值守的消防队,背后一定有他不得已的地方,各地还是要根据实际取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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