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深夜,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公告,让这所百年名校陷入舆论漩涡:一名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短时间内病情急转直下,出现昏迷和肝衰竭现象。因原因不明,已请求警方介入。警方在相关寝室饮水机内发现了有毒化合物,并且调查已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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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布后,立刻引起民众和媒体关注。
当时,住进重症监护室的是来自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的黄洋,他是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正努力考取博士学位。一切的起因,是4月1日早上,黄洋喝了一口寝室饮水机里的水,发现味道不对,以为是水过期了。为防止室友误饮,他立即倒掉剩余的水,并仔细清洗了饮水机。当天下午,黄洋开始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医院初步诊断为肠胃炎,随即进行了输液治疗。黄洋并未太过在意,他觉得只是吃错了东西,可能是食物中毒,还和同学轻松地聊起了这件事。可谁也不会想到,接下来十多天情况会急剧恶化。
当天晚上,黄洋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
4月2日,黄洋前往急诊,化验结果显示其肝功能出现损伤,需立即住院治疗。
4月7日,黄洋开始出现鼻孔出血的症状,且治疗对他毫无效果。
4月8日,黄洋陷入昏迷状态,复旦大学紧急邀请上海知名专家进行会诊,但因找不到确切病因,治疗毫无效果,抢救工作陷入僵局。
4月9日,警方介入调查,在宿舍饮水机内检验到有毒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黄洋已被证实是有毒化合物中毒。
4月12日,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
4月16日,即微博发布第二天下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宣布未能挽救回黄洋。一颗在医学界正冉冉升起的新星,就这样陨落了,年仅28岁。
从病发到最后离开,只有半个月时间。
黄洋的家人痛不欲生,众多同窗好友也陷入无尽悲伤。每个人的生命都无比珍贵,能进入百年名校复旦大学求学,他在学业上以及家人对他的培养都倾注了大量心血。他的离世是一个家庭的灾难,但精英的逝去同时也是复旦大学和社会的损失。然而,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无助中永远消逝了。同学们自发悼念他的同时,社会关注和舆论也达到顶峰。
复旦大学召开了一次小规模记者会,通报相关情况。
饮水机中残留的化合物以及被控制的嫌疑人,都将事件性质指向了刑事案件。一场在平静中完成的杀戮,这就是犯罪。本应严格管理控制的有毒化合物为何会出现在学生寝室?嫌疑人究竟是谁?又为何会对黄洋下手,存在怎样的深仇大恨?
N-二甲基亚硝胺是浅黄色油状液体,一般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易溶于水,接触可引起肝肾损伤,摄入、吸入或皮肤吸收都可能致死。复旦大学医学实验论文的相关资料中,详细记载了化合物的所有细节。而实验论文的作者正是黄洋同宿舍的室友林森浩——他中的毒居然就是室友长期研究的对象。由此,警方把林森浩列为犯罪嫌疑人,4月11日就把他带走进行调查。
被带走后,所有认识林森浩的人都说警方肯定搞错了:“暂且不论学业成绩,他本就是个老实人,性格沉稳,不急不躁,待人接物也无可挑剔,怎么可能做出如此恶劣之事?”而且就在年初,林森浩已和广州一家医院签约,工作都确定了,没理由自毁前程。当时黄洋家人赶到医院后,还经常能看到林森浩。黄洋父亲到上海的当天晚上,因没地方住,还在儿子寝室和林森浩同住了一晚。林森浩表现得十分淡定,对黄洋嘘寒问暖,不断询问其身体状况,还说‘我们二人平时相处十分融洽’。黄洋情况恶化后,他还告诉家属可能要做肝移植手术,说了一堆医学专业术语,安慰家属保持乐观。
这样一个与黄洋同住两年多,且在其住院期间悉心照料的室友,怎会是这起悲剧的幕后推手呢?
在警方的调查和证据面前,林森浩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4月25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正式逮捕。林森浩?社会舆论一片哗然。
在细节还没公开的阶段,就有人猜测是因二人存在竞争关系,导致林森浩心生嫉妒所以投毒。但这一猜测很快被否定:二人虽同住一寝,却分属不同专业、不同科室,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可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后,动机更让人难以接受——4月1日是愚人节,林森浩说自己想借机开个玩笑,“整他一下”,所以才产生投毒行为。
经林森浩事先预谋,2013年3月31日,他把存放在实验室的化合物带回了宿舍。监控拍到他当天下午画面,手中黄色袋子里装的就是一个药瓶,瓶内有残留的N-二甲基亚硝胺约50毫升。回到寝室后,他趁没人将化合物投入饮水机水槽,随后出门扔掉了袋子。愚人节早晨,黄洋喝下那一杯水,直到15天后离世。即便看到黄洋情况恶化,林森浩也未说出真相,直至警方调查到自己头上。这怎么会是开玩笑能做到的程度?
那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
林森浩和黄洋,两位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学子,都曾是励志的典范。林森浩凭借优异的成绩和刻苦的学习态度,从中山大学保送至复旦大学读研,并留校攻读博士学位。黄洋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复旦大学,尽管家庭遭遇变故,他依然刻苦学习,每年获得奖学金,并最终升入复旦大学读博。然而,两人最终的命运却因一系列不幸的事件而走向悲剧。
黄洋,1985年出生于四川自贡荣县,是家中的独子。在2004年首次参加高考时,他取得了590多分的优异成绩,但为了追求更好的大学和更适合自己的专业,他选择了复读。次年,黄洋以690分的高分再次参加高考,成绩超出北大分数线十余分。尽管如此,他最终选择了复旦大学,并被录取至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在复旦大学,黄洋不仅表现出色,还转专业到临床医学,并获得了直研资格,成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上大学后就没花过家里一分钱,学费生活费都靠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他很注重社会阅历和生活品质,曾两次被派往香港交流,并多次参与支教。为人性格热情开朗,到哪都能和别人玩到一起。到2013年初,黄洋通过了复旦大学耳鼻喉科博士初试,成为初试第一名。然而,由于同年4月不幸遭遇投毒事件,导致他无法参加年底的复试,最终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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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1986年出生在广东汕头,家中有五个孩子,他排行老三,却是长子,成绩一直是顶尖的,他对此也非常在乎。高考顺利考入中山大学医学院,2010年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攻读研究生。他性格沉稳,喜欢打篮球、玩三国杀,不像很多年轻人那样心浮气躁、狂妄自大,还会拿出一部分钱供弟弟妹妹上学。
二人不同的成长轨迹在2011年的复旦大学产生交集。
正在读研二的林森浩和黄洋、葛某成为室友。寝室摆放着四套上床下桌的组合床,进门左手边的床铺空着,床下桌上放着饮水机。葛某是上海本地人,很多时候不住在寝室。三人同住一室,但关系一般,各有各的圈子。
林、黄二人家境都不富裕,但性格有很大不同。
林森浩身负供养弟弟妹妹的重担,因而十分要强,却总像绷着神经,十分敏感,平日里过得精打细算,不是个爱说说笑笑的人。黄洋则是看美剧、讨论明星八卦、讨论女孩子,有话直说的性格,偶尔开玩笑会不顾及对方感受。他过得也很仔细,但同时追求生活品质和公平,不占别人便宜,也不会吃亏。比如寝室水电费实行AA制,葛某在寝室单独放置了一台小冰箱,黄洋觉得这比较费电,便直接挑明要求他每月额外支付30元电费。葛某付了钱,他完全不在乎这几块钱的差别,但黄洋却算得极为仔细。
黄洋喜欢开玩笑,偶尔会随口贬低别人几句,同学朋友能看出是玩笑,便回怼道——“你是傻子啊”“你才是傻子呢”,诸如此类。男生关系密切的话,这也算正常。但在林森浩这里却收不到同样的效果。黄洋和他开玩笑,得到的反应往往是冷漠、不苟言笑,或许他内心极为不爽。
2013年2月,林、黄二人在饮水机费用上产生分歧。
林森浩认为自己平时喝水较少,平摊费用并不合理,因此拒绝再支付水费。黄洋和林森浩为此发生争执,最终结果就是林森浩自己买水喝。由此,双方互相看不顺眼,也很少交流。林森浩甚至删除了黄洋社交账号的好友关系。二人的过节仅此而已,没有激烈争吵,也没有肢体冲突,却转化成那样一起惨剧。
林森浩到底在想什么?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但确实因他的恶劣行径,才夺走一个高才生的性命。期间,黄洋的同学朋友联名写信,要求法院务必判处林森浩死刑。
2013年11月27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杀害室友黄洋。在庭审中,林森浩被法警带到被告席上时,一脸冷漠,没什么表情。
二人确实发生过不愉快,黄洋觉得自己缺乏生活情趣,而林森浩则认为黄洋有些自命不凡。随着时间推移,对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感到不适。案发前两天(3月30日)晚上,林、黄二人在内的几人在别的寝室闲聊,黄洋开玩笑说“马上还有两天就是愚人节了,打算整人”,边说边拍同学肩膀。林森浩看着对方得意的神情,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既然你这么爱开玩笑,愚人节就让你尝尝被整的滋味。恰巧次日要去实验室,听闻有人曾用这种化合物捉弄过同学,他便决定如法炮制来对付黄洋。
将药剂倒入饮水机后,他心想对方未必会喝,毕竟药水颜色浑浊且气味浓烈,应该很容易被发现。当晚他始终为此事纠结,寝室里只有他们两人,却始终沉默不语,最终各自睡去。第二天早上八点,黄洋接水饮用过程他都在场,一直躺在床上看会发生什么。黄洋用白色杯子接了水,仰头便喝,因察觉异味立即吐出,但仍咽下部分液体,随后不停干呕。过程很快,黄洋并没感觉任何异样,因这桶水是一周前买的,他以为是水变质了。
林森浩表示,尽管对方没有察觉直接喝了,这让他感到意外,但他的初衷是想要捉弄对方。因此,他没有立即采取行动阻止,认为由于摄入量不大,应该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最多只会导致身体不适。可最终却造成严重后果,“但只是一个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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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过程中,林森浩始终面无表情,神情冷漠至极。
他的逻辑可总结为:水有异味,但并非我强迫他饮用;我的错误在于不计后果地整蛊对方,并非蓄意杀人,只是出于愚人节的玩笑。
林森浩撰写过多篇相关临床研究论文,从他的专业角度看,太了解这种化合物了。在小鼠实验动物模型中,通过特定的造模方法,例如将四氯化碳溶于橄榄油中配置成浓度为14%的溶液,按照0.1ml/10g腹腔注射,一周三次,六周后可成功诱导肝纤维化模型。例如,1000克的白鼠注射50毫克原液即可导致肝纤维化。这种药物1毫升质量约等于1克,对65公斤的人,3毫升左右N-二甲基亚硝胺就足以致死。从当时带回去的总剂量约50毫升,自己说投进饮水机后已导致水变黄、变油,这种程度还说问题不大,就是自相矛盾。
还有一个可怕细节:林森浩是当时黄洋所在医院超声科的实习生。
刚住院期间,他为已中毒的黄洋做了一次B超,然后跟黄洋还有同在探望的校友说“应该没什么问题”,然后又加一句“肝脏也没有问题”。而实际上肝脏问题很大,但因是自己导致,所以很心虚,害怕有人从肝脏问题延伸到化合物,所以就这么掩盖了一下,马上转移话题。然而这也让自己彻底错过赎罪机会,也让黄洋彻底失去继续生存的希望。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森浩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林森浩因琐事与被害人黄洋关系不合,最终主观上希望黄洋死亡。林森浩声称自己是出于捉弄的动机和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一审后一周,林森浩委托律师正式提出上诉。
判决之后,事件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他此前的种种过往也被人在网络上爆料出来。大多数人所接触到的,都是林森浩正常的一面,很少有人留意到他内心的灰暗。
2005年他高中毕业到广州,进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随之而来的是待遇上的落差。高中时期他是优等生、全校明星,但进入大学后泯然众人,褪去那层光环。他性格要强但不自信。同学总结说,他比较记仇,但从不轻易表露出来,内心渴望表现却又自我矛盾,在矛盾中来回拉扯。他就找到一种特别宣泄出口——在网络上发泄情绪。
2009年夏天在一次医院实习中,林森浩和本科室友起争执。一年后大家都毕业了,他申请一个新社交账号,冒用别人名字,用非常粗鄙的言语大骂那个同学。2012年开始,他在微博上记录生活,多是实习期间治疗案例,有时也会重拳出击和人在网络上“对线”,用词犀利,有时也很肮脏,和现实中截然不同。在阴暗中悄然滋长的报复心理,或许正是这一事件的关键诱因。
在二审开庭前,林森浩亲笔书写一封道歉信给黄洋父母,全文1400多字,节选一段书信内容: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啊。那时,黄洋与我皆满怀信心,在各自的逐梦之路上奋力前行。至今我无法原谅自己。黄洋在住院期间,我没有勇气说出来,尽管我并不希望他离开。但那时,我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只会消遣度日、逃避现实、自欺欺人,毫无担当。事已至此,我只能苍白无力地说声:对不起,叔叔阿姨,我愿跪地谢罪,祈愿你们平安康健,也恳请你们能够原谅我。灵魂罪人 林森浩 2014年3月14日”
对于黄洋的父母而言,一审判决前,林家人从未有过哪怕一条信息问候或道歉,如今却突然手写一封态度诚恳的道歉信。同一时间,林父母也开始多方联系,想找到黄家去道歉。在此需说一句:无需过分苛责他的家人,站在他们的立场,实在难以相信林森浩内心会阴暗至如此地步。只因他此前太过优秀,故而难以相信儿子会故意杀人。父母的行为,很多时候不过是无奈的被动之举。
可对黄家人来说,林森浩的态度冷漠,而他害死黄洋的理由竟然是荒唐的“开玩笑”,这让黄家人实在难以宽恕和原谅这一切。然而,却有人擅自替他们表达了原谅。
2014年3月31日,177名复旦大学学生自愿签署了《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的请求信》,并将其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容写着:“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请求法庭不要判处林森浩同学死刑。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后果极其惨重,林森浩本人必须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人父母尽孝赎罪。林森浩在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是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发表过八篇论文,刊登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此外,工作期间坚决不收病人红包,还曾为农民工服务一周。自始至终都很热心,平时也是节俭朴素。所以林森浩不是那种极为凶残的人,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177人联合签名,他们认为人多就能代表民意。若要用三个词来概括,便是:牵强附会、幼稚可笑、毫无人性。正因他们是林森浩的同学,亲疏关系影响了立场,故而这封信根本无法代表民意。恶人身上的人性闪光点,无法与其所犯下的罪恶相抵消,更不能以此干预司法进程。那177名签名者,又有何资格去宽恕罪人?这种行为显然缺乏换位思考,更是对受害人极不负责、极不尊重的表现。事实证明,这封信不仅未起到预期效果,反而引发了所有人对林森浩的抵触情绪——他们认为他必须被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8日的二审开庭,作为上诉人,林森浩的表现和一审有所不同。
与一审时的冷漠淡定不同,二审时他几度哽咽、哭泣,甚至抽搐,法官不得不多次提醒他控制情绪。他推翻了之前的庭上供词,称化合物剂量很少,不到50毫升,投入饮水机后还进行了稀释。根据小白鼠的临床试验,稀释后的化合物并未导致完全死亡,因此他认为对黄洋的伤害不大,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只是想看看黄洋中招后会如何应对。新聘的二位辩护律师提出:没有证据能显示林的投毒与黄的死亡有直接关系,黄是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和N-二甲基亚硝胺无关。
律师能力出众,充分掌握了案情中涉及的各种专业知识,因此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庭审从上午10点一直到晚上11点,长达13小时,最终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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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后进入死刑复核阶段,林森浩的父亲还是不敢相信这一切。
他在给父亲的亲笔信中写道:“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巧舌如簧不过是信口雌黄。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我要……”
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2015年12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此后,黄洋的家属也追究了复旦大学及相关机构因实验室管理不善,导致化合物被轻易带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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