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默,十八岁那年,我以为我杀了人。
那年是1985年,改革的春风已经吹了好几年,但在我们那个叫“石头寨”的山坳坳里,风还是硬的,人心也是。
我家分到了二亩自留地,就在村口,是块好地。我爹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整天在地里伺候,盼着能种出个万元户的梦来。
可那块地,也被村长赵大头的儿子,赵来福看上了。
赵来福是我们村一霸,仗着他爹的势,横行乡里。他堵在我家门口,指着我爹的鼻子骂:“老东西,识相的就把地让出来,不然我让你在这村里待不下去!”
我爹气得浑身发抖,一辈子老实巴交的人,哪见过这阵仗。
我刚从镇上回来,血气方刚,听见这话,脑子“嗡”的一声就炸了。
我冲上去,跟赵来福扭打在一起。
我比他瘦,力气没他大,几下就被他压在了身下。他骑在我身上,一拳一拳地往我脸上招呼,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我娘。
我眼角被打开了,血流下来,糊住了眼睛。一片血红里,我看见我爹被他两个狗腿子推倒在地,我娘哭着去扶。
那瞬间,我心里的什么东西,断了。
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他,从地上摸到一块砖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朝他头上砸了下去。
世界在那一刻安静了。
只剩下砖头砸在头骨上,那一声沉闷的,像是砸烂了一个烂西瓜的“噗”声。
赵来福晃了两下,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后脑勺下面,血慢慢地洇开,染红了黄土地。
所有人都吓傻了。
我娘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
我看着自己手里那半块沾着血和头发的砖,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我杀人了。
这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的天灵盖。
“快跑!默娃子!快跑!往后山跑!别回头!”
是我爹,他用尽全身力气冲我吼。
我如梦初醒,扔下砖头,疯了一样往村后的黑松林里跑。
我不知道跑了多久,摔了多少跤。腿上、胳膊上全被树枝划破了,火辣辣地疼。但我不敢停,我能听见身后传来的狗叫声和叫骂声,他们追上来了。
天黑透了,林子里伸手不见五指。我又冷又饿又怕,最后实在跑不动了,一头栽倒在一个山坳里,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是被一阵寒意冻醒的。
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床带着霉味的旧被子。
旁边,一盏昏暗的煤油灯,豆大的火苗在轻轻跳动。
我坐起来,发现自己在一间小木屋里。屋子很小,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就再没别的了。墙壁是用粗糙的原木垒的,缝隙里还能看到外面的星光。
一个瘦弱的背影,正坐在炉火前,往锅里添着柴火。
是个女人。
“你醒了?”她听见动静,回过头。
她的脸在火光下忽明忽暗,看不真切,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很瘦,颧骨有点高,眼睛却很亮,像山里结了冰的潭水,深不见底。
“你是谁?这是哪?”我声音沙哑,满是戒备。
“这是我的家。”她说,声音很平静,“我是这里的守林员。昨天夜里,我的狗发现了你。”
我这才看到,门边趴着一条大黄狗,正警惕地看着我。
她给我盛了一碗热乎乎的菜粥,粥里没什么米,都是些野菜,但那股热气,却是我现在最需要的东西。
我狼吞虎咽地喝完,感觉身体里有了一丝力气。
“谢谢。”我低着头说。
“你打伤了赵大头家的儿子。”她不是在问我,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我浑身一僵,猛地抬起头。
她怎么知道?
“这片林子,就我一个人。有点风吹草动,都瞒不过我。”她淡淡地说,“昨天下午,村里就嚷嚷开了,说你杀了人,赵大头带人搜山,要抓你偿命。”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他……他死了?”
“不知道。”她摇摇头,“不过看那架势,不死也差不多了。”
我感觉浑身的血都凉了。
我看着她,这个陌生的女人。她为什么要救我?她把我交出去,说不定还能从赵大头那里领到赏钱。
“你……想怎么样?”我问。
她站起身,走到我面前,高大的身影在煤油灯下投下长长的影子,笼罩着我。
“我救了你,就是惹了天大的麻烦。赵大头要是知道我把你藏起来,连我这间木屋都得给我烧了。”
她的声音很冷,像林子里的冬雪。
“所以,想让我保密,你不能走。”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她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你得留下来,陪我。”
“陪你?”
“对。”她看着我,那双深潭般的眼睛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情绪,“这山上,太静了。我一个人,也太久了。”
我明白了。
这不是请求,是条件。
我一个背着人命的逃犯,一个走投无路的丧家之犬,我有什么资格拒绝?
我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李默,一个十八岁的杀人嫌犯,成了一个神秘寡妇的“囚徒”。
她叫陈雪梅,名字很好听,人却像这黑松林一样,沉默又坚硬。
她的丈夫,以前也是守林员,三年前冬天巡山的时候,被一头饿疯了的野猪拱下了山崖,尸骨都找不全。
从那以后,她就接了丈夫的班,一个人守着这片几万亩的林场。
我们的日子,简单得像一杯白开水。
她白天出去巡山,大黄狗跟着她。我就留在木屋里,劈柴,挑水,收拾屋子。
我那双原本拿笔杆子的手,很快就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我们很少说话。
她似乎有很多心事,常常一个人坐在门槛上,看着远处的山峦,一坐就是一下午。
我不敢问。
我怕打破这脆弱的平衡。
我每天都活在恐惧里。
一听到狗叫,就吓得浑身发抖,以为是赵大头的人找来了。
晚上做梦,全是赵来福那张血肉模糊的脸。
我瘦得很快,像根脱了水的豆芽菜。
雪梅看在眼里,什么也不说。只是每天晚上,会多给我留半个窝窝头。
有一次,我半夜发高烧,烧得说胡话。
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用温热的毛巾给我擦身子,又把苦涩的草药水,一勺一勺地喂进我嘴里。
第二天醒来,烧退了。
我看到她趴在我的床边睡着了,眼睛下面是浓重的黑眼圈。
那一刻,我心里某个坚硬的角落,悄悄地软了一下。
她或许不是个坏人。
秋天的时候,山里的野果熟了。
我跟她一起上山摘板栗,打核桃。
她像只灵巧的猴子,再高的树也爬得上去。她在树上打,我在树下捡。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我们把收来的山货,背到几十里外的邻县去卖。
为了不被人认出来,她用锅底灰把我的脸涂黑,又给我戴了顶破草帽。
在集市上,她跟人讨价还价,我负责扛东西。那样子,真像一对过日子的普通夫妻。
拿着换来的钱,我们买了盐,买了布,还奢侈地割了二斤肉。
回去的路上,我看着她瘦弱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她明明可以把我交出去,过安稳的日子。为什么要带着我这个累赘,过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
我忍不住问她:“雪梅姐,你……你就不怕吗?”
她脚步一顿,没有回头。
“怕。但怕,也得活着。”她说,“我男人走了以后,我也想过跟着他去。可后来我想通了,他把命丢在这片林子里,就是爱这片林子。我得替他守着。”
“你……”她转过头,看着我,“你还年轻,不该就这么毁了。你爹娘,还在等你。”
我爹娘……
我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我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赵大头肯定不会放过他们。
从那以后,我对她,多了一份说不清的依赖和敬重。
我不再把自己当成囚徒,我开始真正把这里当成家。
我把漏风的屋顶修好,把摇晃的桌腿加固,还在屋前开了一小片菜地。
冬天来临的时候,大雪封山。
我们守着一炉旺火,屋外是呼啸的北风。
她教我用藤条编筐,我教她认字。
她的手很巧,但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像小孩子一样。
我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地教她写自己的名字。
她的手很粗糙,也很凉。
我握着握着,脸就红了。
她也察觉到了,把手抽了回去,低着头,继续编她的筐。
屋子里很静,只有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我们俩有些乱了的呼吸声。
有些东西,在沉默中,悄悄地变了质。
第二年春天,山花烂漫。
一天,雪梅下山去换东西,回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
“村里来人了。”她说,“赵大头不知道从哪儿听说,山里可能藏了人。他组织了人,明天要来搜山。”
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那我……”
“你躲进后山那个废弃的熊洞里,别出来。”她递给我一个布包,里面是干粮和水,“洞口我会用石头堵上,他们找不到。”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钻进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山洞。
雪梅用石头和杂草把洞口伪装好,临走前,她看着我,眼神很复杂。
“李默,如果……如果我没来找你,你就自己想办法,往南走,别再回来了。”
我心里一沉。
“那你呢?”
她没说话,转身走了。
我在山洞里,度过了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天。
我能听到外面搜山队的叫喊声,狗叫声,离我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
我的心,一直悬着。
我担心的,不是我自己,是她。
天黑了,又亮了。
她没有来。
第三天,她还是没有来。
我再也等不下去了。
我推开洞口的石头,跑了出去。
当我跑到小木屋的时候,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木屋,被烧了。
只剩下几根黢黑的房梁,还在冒着烟。
院子里一片狼藉。
我疯了一样在废墟里刨着,喊着她的名字。
“雪梅!陈雪梅!”
没有人回答我。
我跪在废墟前,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
是赵大头。
肯定是他们,他们找不到我,就把气撒在了她身上。
一股滔天的恨意和怒火,从我心底烧了起来。
我要下山,我要去找赵大头拼命!
就在我失去理智的时候,大黄狗从林子里窜了出来,咬着我的裤腿,拼命地往一个方向拽。
我跟着它,在林子里穿行了很久,来到了一个隐蔽的山涧。
我看到了她。
她靠在一块大石头上,脸色苍白如纸,嘴角还带着血迹。
她的胳膊,以一个不自然的姿势扭曲着。
“雪梅姐!”我冲过去,把她抱在怀里。
“你……你回来了……”她看到我,虚弱地笑了。
“他们把你怎么样了?”
“没事……就是……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胳膊。”她疼得直抽冷气。
我看着她,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而出。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对不起……”
我一个一米八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她伸出那只好手,轻轻地擦掉我的眼泪。
“傻小子,哭什么。我没事。”
她告诉我,搜山队什么都没找到,就走了。是她自己,在回来的路上,不小心踩滑了,才摔下山坡。
我知道,她在骗我。
我背着她,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
“我们去哪?”她问。
“去镇上,找医生。然后,我自首。”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不许你去!”她的声音突然变得严厉,“你忘了你答应我什么了?”
“可我不能再连累你了!”
“这不是连累!”她在我耳边,一字一句地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我们最终还是去了镇上的卫生院。
医生说,她胳膊骨折了,需要好好休养。
我把我们卖山货攒下的所有钱,都交了医药费。
我把她安顿在镇上一个相熟的大娘家里,然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挣钱。
挣很多很多的钱,给她治病,让她过上好日子。
我去了深圳。
那是八十年代末,深圳,是所有穷苦年轻人的梦。
我隐姓埋名,成了一个叫“阿强”的打工仔。
我什么都干。
在工地上搬过砖,在码头上扛过包,在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拧过螺丝。
我拼了命地干,一天只睡四个小时。
我把挣来的钱,除了留下最基本的生活费,全都寄回给那个大娘,让她转交给雪梅。
我不敢跟她联系,我怕暴露。
我只能在信里,叫她“姐”,问她好不好。
她的回信很短,总是那几句:我很好,勿念。照顾好自己。
我知道,她也在等我。
三年后,我靠着在工地学到的手艺,和几个老乡一起,包了个小工程队。
日子,慢慢好了起来。
我不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了。
我攒下了一笔钱。
我决定回去。
回去,不是自首。
是去揭开一个我怀疑了很久的真相。
我悄悄地回到了石头寨。
村里,已经变了样。
赵大-头,因为贪污,被人举报,早就被撸了。
听说,他现在疯疯癫癫的,天天在村里捡垃圾。
而赵来福,那个我以为被我打死了的村霸,竟然活得好好的。
只是,变成了个傻子。
我找到了当年赵来福的一个狗腿子,现在在镇上蹬三轮。
我花钱,把他灌醉。
他告诉我,当年,赵来福根本没被我打死,只是重度脑震荡,加上颅骨骨折。
在医院躺了半年,人就救回来了,只是脑子坏了,变成了痴呆。
赵大头为了讹我家,也为了保住他儿子的名声,就对外宣称,人快不行了,是我下的死手。
他想逼我出来自首,把我送进大牢,然后顺理成章地占了我家的地。
我的父母,因为我的“杀人潜逃”,在村里受尽了白眼和欺负,没过两年,就相继去世了。
临死前,他们都还念着我的名字。
听到这一切,我坐在小酒馆里,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
我没有哭。
只是觉得,心里空了一大块。
我没有杀人,我不用再逃了。
可我,也什么都没有了。
我回到那片黑松林。
小木屋的废墟上,已经长满了杂草。
我找到了她。
她还在林子里,只是在更深处,搭了个更简陋的窝棚。
她老了很多,头发里已经有了银丝。
看到我,她愣住了,手里的斧头掉在了地上。
我们谁也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对方。
过了很久,她才走过来,伸出那只依旧粗糙的手,摸了摸我的脸。
“瘦了。”
我抓住她的手,把她紧紧地,紧紧地,抱在怀里。
“我回来了。”我说。
“嗯,回来就好。”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我把我这几年的经历都告诉了她。
她听着,不住地抹眼泪。
“苦了你了。”
我摇摇头:“不苦。雪梅姐,跟我走吧。”
我看着她的眼睛:“我们去深圳,我养你。”
她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然后,摇了摇头。
“不了。”她说,“我离不开这片林子。你爹娘的坟,也在这山上,我得替你守着。”
我沉默了。
第二天,我把父母的坟,迁了出来,安葬在了镇上最好的公墓里。
我给他们磕了三个响头。
“爹,娘,儿子不孝,回来看你们了。”
然后,我放了一把火,烧掉了那座山神庙。
那是当年,赵大-头最信奉的地方。
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
我只知道,我心里的那股火,需要一个出口。
我没有再回深圳。
我在镇上,买了一块地,盖了房子。
我开了一家建材公司,凭着我在深圳积累的经验和人脉,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我把她,接到了新家里。
我没有叫她“姐”。
我叫她,“雪梅”。
我跟她求婚了。
没有戒指,没有鲜花。
我只是拉着她的手,对她说:“雪梅,嫁给我。以后,换我来守着你。”
她哭了,哭得像个孩子。
然后,她点了点头。
我们结婚了。
没有大操大办,只是请了几个真心待我们的朋友。
婚礼那天,她穿了一身红色的新衣服,脸上化了淡淡的妆。
我才发现,她原来,那么好看。
婚后,我们过得很平淡,也很幸福。
她不习惯城里的生活,我就在院子里,给她开了一片菜地。
她把菜地侍弄得很好,我们家一年四季,都吃不完的新鲜蔬菜。
她还是话不多,但她的眼神,越来越温柔。
有时候,我会带她,回到那片黑松林。
我们会在那个小木屋的废墟上,坐很久。
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说:“李默,要是没有遇见你,我不知道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我握紧她的手。
“该说这句话的,是我。”
是啊。
如果没有她,我可能早就成了一具冻死在山坳里的尸骨。
或者,一个在牢里度过一生的囚犯。
是她,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常常会想,18岁那年,我砸出去的那块砖,到底是对是错。
它砸碎了我前半生所有的人生轨迹,让我家破人亡,让我背井离乡。
但它,也把我砸到了她的面前。
把我砸进了另一条完全不同的人生。
一条有她,有这座山,有炉火和炊烟的命。
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荒唐,又这么慈悲。
我的人生,从一场失手的斗殴开始。
却在一个女人的庇护下,获得了新生。
她曾对我说:“想让我保密,你得留下来陪我。”
而我,用我余下的所有生命,来回答她。
我不仅要陪着你。
我还要,守护你,爱你。
直到,时间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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